新成立“中央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引起法律界疑虑



10/26/2017

(北京-10月26日)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宣布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按照报告的说法,该小组是预备成立的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党和国家各领域全面依法治国的最高议事协调机构,目的是为“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以及“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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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http://mesterressaintes.hautetfort.com)

在这份报告中,习近平说,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在宣布成立该小组的消息传出不久,湖南官方背景的法学界人士热议成立小组的决定,是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的决心和勇气;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但法律界人士对官方成立这个新的小组存有疑虑。维权律师莫少平周四(10月26日)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从专业角度讲,就是“宪法的司法化”问题。如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能通过司法程序得到维护和主张,那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实际上就是白纸一张。在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是不能直接引用宪法的条款作为判决依据的。这使宪法上关于公民言论、结社等各种权利规定的很漂亮,但实践上公民权利一旦被侵犯了,公民又没法通过司法程序去维护自己宪法上的权利,这使得宪法本身成为“空中楼阁”,它落实不了。

莫少平进一步表示对该小组的成员来自什么领域,以及会否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表达疑虑。他说:像有些国家设有“宪法审查委员会”。美国有“联邦最高法院”。我觉得中国当局应该借鉴其他国家模式,组成非常专业化的小组,由非常专业的人士、宪法专家组成专业审查的小组。

在自由亚洲电台的同一篇采访中,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洁文质疑中国大陆为了政权的政治需要,将“依法治国”扭曲为“立法治国”,用“立法”形式突出中央权利意志,以所谓的“特色”作为权力不当使用的辩护。这跟真正的法治观念背道而驰。并认为日后如果更强调“中央领导”和“中国特色”的话,会把法律里头“恶”的一面更突出、更集中。怎么能想象到,法庭上能进行公正的程序?

清代光绪年间民众仿效「清代法庭写真」场景
陈洁文对法律的“工具化”使用,以及法治的现状和前景表示不乐观,陈洁文说:“为打击维权律师和异议人士,当局过去几年已不断“立法”,譬如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这两项法规的修改方向都是朝管控以及扩大政府行政权力的方向修改。你会看见律师会越来越显得弱势。估计在可见将来这些法例将严格实施,以达到扩大行政权力和严控律师言行的目的。”

不愿透明姓名的网民认为党导法治,是以党领导的利益出发,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坚持党的领导互不兼容。当司法机关保持独立,不再依附党政权力,司法改革才具法治意义,这须立法层面的支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极权体制下的所谓司法改革都是瞎折腾。司法改革的前提是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和行政、立法分离,实现党政分离、党法分离、政法分离,但是中共领导人做不到这点,也不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