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函律师逮捕通知书 (图:网络) |
李昱函律师在10月9日被抓捕。被捕前曾向弟弟发短信,称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警察带走,之后数天下落不明。李昱函家属打电话给沈阳信访办寻找李的下落,工作人员转介刑侦大队刘警官电话。刘警官称:李律师在看守所写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在他手里。几经努力律师得以会见,李昱函控告遭到虐待。
李昱函患有多种疾病,包括心率失常、冠心病、甲亢、弥漫性鼻炎等病症,需要长期服药及治疗,家属担心李昱函在看守所得不到及时治疗,无法服用药物,影响或加重病症。李的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在会见完当事人后,向和平区检察院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书,但检察院没有听取律师意见,还是予以逮捕。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共公安部门滥用“涉嫌寻衅滋事罪”,普遍将之用于针对维权人士的打压,且全面垄断司法系统及其相关的解释权,只要是官方锁定的打压人士,律师对案件的介入虽十分必要,但作用受到政治牵制。
李昱函曾代理王宇律师案。王宇律师曾担任余文生律师辩护人。余文生经历酷刑,十九大期间冒死要求人大代表罢免习近平,余起诉对他实施酷刑的警察,遭法院拒绝后,近日开始起诉七位法官。王宇在2015年7月9日被抓,被河北天津警方以“寻滋罪”秘押;2016年1月8日被指涉“颠覆罪”逮捕;2016年8月1日取保释放。王宇律师在看守所遭酷刑折磨,被剥光衣服,出狱后全家软禁在内蒙古,近日其18岁的儿子在天津机场离境时遭拦截。
李昱函,60岁,北京执业律师,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1年开始在辽宁执业。2009年为逃避公安迫害从辽宁逃到北京,目前在北京市敦信律师事务个人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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