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压西藏民间组织 新规定假借打击‘组织犯罪’名义禁止社会活动



8/01/2018

拉萨郊区哲蚌寺Shoton节期间,警察拍摄藏人展示宗教题材的巨幅唐卡
August 29, 2011.
© 2011 Reuters/Jacky Chen
(纽约,2018年7月30日)-人权观察今天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当局正在藏族区域假借扫荡犯罪团伙行动,打击其认为可疑的异议人士,压制公民社会活动。有关当局已将某些传统民间习俗,例如由喇嘛或社会贤达调解本地社区或家庭纠纷,都视为非法活动。

这份101页的报告,《“非法组织”:中国打压西藏民间团体》,详述中国共产党试图从基层铲除喇嘛和传统社区领袖对藏区民众的影响力。该报告包含罕见的深度访谈,关于新规定的官方宣传漫画,以及藏族人士因参与社区活动遭任意拘押的案例。

“警方和中共干部的权力早已深入藏人日常生活,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但藏人现在只要聚在一起,没有得到国家直接授权或批准,就可能遭到当局检控。”

2018年2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告,公布最新定义的“组织犯罪”清单──这是省级政府发布同类禁令的首例。任何旨在促进本地语言文化、保护本地生态环境的活动,都在被禁止的范围。该文件将前述活动视为支持西藏流亡精神领袖达赖喇嘛的表现,因此构成颠覆行为。同样地,传统民间组织,如社区和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和社区互助基金,也都被视同组织犯罪。

人权观察发现,将非政治性的社会倡导活动罪刑化,从2012年起就在部分藏区作为官方政策实施。此后迄今,此一政策造成无数草根活动者被拘捕、起诉,许多基层民办学校和其他互助团体被关闭。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和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的地方法规均规定,凡是“成员超过五人的团体”都必须申请许可才能成立;同时并宣布,任何促进藏族语言、文化和宗教,保护地方生态环境的群众活动,都属于勾结“境外反华势力”鼓吹西藏独立的行为。

作为联合国成员国,中国曾公开声明接受《世界人权宣言》,其宗旨在促进结社、和平集会、言论自由,以及参与社会文化生活的权利。人权观察指出,前述新规定是中国政府在藏族地区有系统剥夺以上各项权利的最新事证。中国党政官员和国安单位应立即停止不当干涉,尊重藏族人士成立独立民间团体并开展活动的权利。

相关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机构应公开呼吁中国领导人,落实尊重法治的承诺,废除所有限制言论、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的法规政策。同样的诉求也应借中国今年8月接受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审议的机会提出。

“北京一再宣称藏人享有自治,还说他们作为少数民族的应有权利都能获得尊重,”理查森说。“但事实证明,藏人得到的只是对他们日常生活和基本人权不断升级的压迫。”

来源:人权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