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民记者孙林被法院远程宣判入狱4年



12/28/2018

南京公民记者孙林
(资料图片)

(南京-2018年12月27日)南京公民记者孙林被指涉嫌煽颠罪一案,今年2月开庭,最终在圣诞节宣判。法院采用“远程”宣判方式,他被判刑4年,随即提出上诉。

案件周二(25日)在南京巿中级法院宣判,代表律师和家属到法院旁听,孙林在看守所看视频,他被判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代表律师莫先生表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宣判,孙林在看守所观看整个过程,但没法与家属交谈。当天由另一位陈律师出席,宣判后他到看守所会见孙林,他明确表示要上诉,律师与他研究上诉状的事情。

莫律师说:这个他(孙林)不服,他要上诉,肯定他认为这个行为不构成犯罪。他把上诉状已经写好,他听一下辩护律师的意见,陈律师按照法律的规范,上诉状应该怎么写。他说这两天重新修改一下,然后交上去。

他又指,案件自今年2月开庭,直至12月才宣判,法院确实已经延期,但他有延期手续。至于判决,法院指控他转发视频和文章共25篇,以及进入社区召开的党员大会,并喊打倒共产党,法院认为涉及煽颠,律师替孙林做无罪辩护。

孙林女儿曾到法院听取宣判,她本来以为在法院可以见到父亲,可能有突发情况,法院需要远程宣判。律师说可以在旁边小屏幕看见父亲,但设备不完善,她在视频没有见到父亲,感到有点遗憾,她猜父亲当时情绪激动。

女儿说:我猜他(父亲)可能比较激动,因为12月24日是他的生日,刚好在25日开了这个庭,我能理解他当时心情比较波动,这是我个人的一个推测。

她又指,今年初开庭时,她见到父亲,他比较老态,感觉没有精神,他的头发比较白。这次没法看见,但律师给家属的信息是,近日父亲的身体状况很好,他比较注意锻炼和看书,并与囚友聊天,状态比以前好。

2016年11月中旬,孙林在南京巿江宁区法院拟旁听王健案件,被警方殴打后带到派出所,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拘留几天后,改为监视居住,监居6个月后,被以涉嫌煽颠罪逮捕。

年逾60岁的孙林,网名孓木,曾在南京《今日商报社》任职,自2006年起以”公民记者”身份报道民间维权事件,2008年6月26日,孙林被南京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两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3年,两罪并罚判刑4年,2011年6月获释。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