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刘艳丽因言获罪案即将开庭



1/29/2019

刘艳丽资料照片

(湖北)公民刘艳丽因言获罪,她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本周将在当地法院开庭。其代表律师可能没法出庭,家属要求庭审延期被拒绝。

案件将于周四(31日)上午在湖北荆门巿东宝法院开庭。刘艳丽胞姐表示,律师告诉家属本月底开庭,其妹的辩护律师出现问题,刘正清律师被吊销执照,吴魁明律师证件号码有问题,不知能否正常出庭。开庭在即,家属原想聘请另一名外地律师出庭辩护,暂时未找到。本周一,家属委托一名本地律师向法院要求延后开庭,但是法院不同意。

她又补充,法院告诉吴律师,他已经被解聘,明天律师将到看守所会见刘艳丽核实,但不知能否会见。如果吴律师没法出庭,他们惟有在开庭前解聘律师,相信法院会延后庭审。

刘艳丽胞姐说:吴律师今天晚上到荆门,明天下午能不能见到刘艳丽,见到以后看怎么协商,最终不给出庭的话,只好采取庭前现场解除委托这种做法。

刘艳丽朋友指出,去年取保候审期间她再次被捕,案件将于周四开庭,暂时未听说有人被国保谈话,但荆门当地肯定会采取维穏措施。刘艳丽第一次面对法院审讯,她因为涉及言论被起诉,根本无罪,现在等待法院审判,希望她尽快获释。

朋友说:第一次开庭,2016年她不就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满,检察院再起诉。我个人观点来说,言论自由,刘艳丽应该是无罪的,希望她无罪释放,早点回家过年。

现年44岁的刘艳丽,原籍湖北荆门,原在荆门巿一间银行工作。后因网上公开与国保的对话纪录,当局以言入罪。刘艳丽2016年9月被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发送“诽谤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信息涉嫌“诽谤罪”,被警察带走并刑拘。办案单位认为,这十余条微信涉嫌诽谤犯罪。

刘艳丽的代理律师曾公开表示,这些内容有出处可查、有据可寻;有些是流传于网络的评价,都不是刘艳丽“捏造”的事实。诽谤罪首先是自诉案件,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

同年11月2日被逮捕,羁押了8个月后,2017年5月27日取保获释,其后被监视居住。去年11月,她被指在取保期间涉嫌违规与外界联系,传唤后被正式逮捕。刘艳丽在网上发表言论,并帮助抗战老兵维权。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