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帖控扰乱社会秩序 湖北刘艳丽案開庭未宣判



1/31/2019

刘艳丽画像

(湖北)公民刘艳丽因网上言论,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周四(31日)在当地法院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庭审下午结束,法官择日宣判。

案件今天早上8时半在荆门巿东宝法院开庭,下午约二时结束。代表律师吴魁明和刘艳丽胞姐以公民代理人身份出庭辩护,另有两名家属旁听。

刘艳丽胞姐表示,原本以为吴魁明律师证件号码有问题,没法出庭辩护,但是他顺利获准入法院参与庭审。在庭上,他们替刘艳丽做无罪辩护,因为公诉人提交的证件都是子虚乌有,他们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又说不出到底造成怎样的混乱。

他们以刘艳丽的朋友圈人数达到一万多作为证据,指她在网上说话关于国家领导人、社会热门事件影响很多人,都是扰乱社会秩序,公诉方称司法解释有规定,但又说不出那项司法解释。此外,律师认为纯粹国保打击报复、程序不合法,公诉人辩说合法。

她又指,刘艳丽在庭上状况不太好,手臂受伤未痊愈,做最后陈述时,几乎站不起来。她在陈述指出,在网上发表的评论是个人一些看法,她的影响度很少,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刘艳丽批评公安制造一个谎言用无数谎言掩盖,掩盖不了便将她判刑,如果一定判她有罪,她只接受两个结果,一个是免于起诉,另一个是她关押多久便判多久,但检方提出判3到4年,法官没当庭宣判。

刘姐说:整个过程我们认为,我们辩护有理有据,但是公诉方蛮不讲理,扣她帽子,证据很苍白。他什么证据都提供不了,他就说“在朋友圈一讲话就是扰乱社会秩序”,哪有那么回事。

她又补充,庭审期间没机会跟刘艳丽交谈,律师曾要求法院让母亲与胞妹见面,他们有见到,但不准说话。

刘艳丽朋友指出,国保昨天致电说找她有事,今天会到她家,所以她没法外出,国保没提及刘艳丽开庭的事情,但她估计涉及此事,不想她出门。她不清楚当地公民有否到法院,他们没有在朋友圈发消息。

朋友说:过年了,国保他来了解情况,我猜他是怕我出去,所以昨天晚上打电话,说今天早上要来找我,10点来我家,我也没出门,也去不了。

现年44岁的刘艳丽,原籍湖北荆门,原在荆门巿一间银行工作。其后因网上公开与国保的对话纪录,当局以言入罪,2016年9月27日被以涉诽谤罪刑拘,同年11月2日被逮捕,羁押了8个月后,2017年5月27日取保获释。去年5月被监视居住,同年11月22日,她被指在取保期间涉嫌违规与外界联系,传唤后被正式逮捕。刘艳丽为异见人士,在网上发表言论较多,并帮助抗战老兵维权。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