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光明行发起者李小玲判缓刑 上诉被驳回



2/19/2019

李小玲在天安门广场外举着“珠海李小玲六四光明行”牌

(图:权利运动,2017年6月3日)


(广东)维权人士李小玲因发起悼念六四,被珠海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判缓刑,她提出上诉,近日被法院驳回,她将申诉到底。

李小玲在上周四即2月14日,收到珠海中级法院二审裁定书,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李小玲周二(19日)表示,对二审判决不服,她将会提出申诉,目前身体状况不太好,胸部有硬块,或需要入院做手术,申诉期限为半年,她在手术后再提出。现仍在缓刑期间,很不方便,如要入院手术,也要向社区人员请假,暂时未决定何时进行,她不想在所属辖区的医院做手术。

李小玲说:现在出去很不方便,还有请假这些,我还未决定什么时候去,还未动手术。批准下来,他们还要办手续再请假。

她又指,去年11月27日判缓刑后,她在12月4日获取保候审,当时仍然病重,除左眼要治疗,在看守所跌伤手臂,获释后入院治疗,住了10多天才出院。李小玲被捕前,健康情况欠佳,她忆述,在看守所期间,乳房和右腹都疼痛,左眼近失明,一度送进公安医院治疗,10天后才返回看守所。

李小玲朋友指出,他们共8个人在北京参与“六四光明行”被刑拘,大部份人拘留一个月后释放,李小玲因为是发起人,再次被珠海警方拘捕,以她几年来参与的维权活动来判刑。

由于李小玲身患多病,大家都很担心她的情况。自去年底释放后,她的经济条件不行,租了单间房独居,没什么家人,只有一个弟弟。春节期间,有很多朋友去探望她,但她还在取保期间,没法去珠海探她。

朋友说:她那个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特别她的眼睛,她的肾都不好。 (李小玲)判缓刑,她可能目前去到那里都有(限制),现在判下来,她不能出那个地区,她不能出社区,去那里都要申报,她现在肯定去那里都不方便。

2017年6月4日,李小玲与7名公民进行“六四光明行”,他们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附近举牌抗议被捕,其后被北京西城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7月5日,他们获取保候审,但李小玲随即被珠海警方带回当地软禁,其后再被刑拘,同年9月12日,被珠海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 2018年11月27日,珠海巿香洲区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12月4日,李小玲取保获释。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