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昆资料照片 |
(江苏)公民张昆因网上披露狱中受酷刑,周日(5日)被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半。律师透露,他将会提出上诉。
张昆代表律师周一(6日)表示,昨天案件在徐州巿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他被判刑两年半,两名律师和家属都没有到场,待收到判决书后,他将到看守所会见张昆,研究上诉事情。早前与张昆交流,在一般情况下,他会提出上诉。
他又指,作为律师,对这个判决不予认可,张昆控诉公职人员对他虐待,这是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
律师说:作为一个公民来讲,控诉公职人员虐待酷刑在押人员,这属于公民理所当然享有的基本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据2017年的一篇报道律师赵永林证实,张昆在服刑期间经常受到“大组长”(犯人头)周文武的凌辱、虐待和殴打,两次被“劈腿”(强行将两条腿拉成一条直线)。
“劈腿”时痛苦难忍,惨烈的嚎叫声响彻整个监区。监区长孙迅宁公开讲:
“谁不老实就劈谁,得让你感受到痛苦,不然你不长记性。”
同监区有一位郑银龙曾在一天内被劈过两次,后来住进了医院。有一次,犯人头目周文武以产品质理不合格为由对张昆进行毒打,致一颗左后牙脱落,其他牙松动错位。
律师给张昆准备了一本《圣经》,却没办法送进去。
新公民运动的一位成员指出,这个判决不公平,现在的法治环境没有考虑公民维权的公平问题。
代表律师早前指,张昆被起诉主要是两个控诉性的视频,以及一些文章包括受到酷刑的情况。
现年32岁的张昆,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2017年5月27日被徐州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6月30日被徐州巿鼓楼区检察院批捕。2018年12月底,案件在鼓楼区法院开庭。
2014年5月,张昆因在六四周年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被徐州巿中级法院判刑2年。张昆出狱后在网上披露,在彭城监狱服刑期间受到酷刑,他曾到有关部门举报此事。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