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刘艳丽案件久未宣判,家人到北京上访被阻止



8/29/2019

刘艳丽庭审至今7个月未有宣判
(照片来自维权网)
(中国湖北829)曾在看守所自杀的湖北公民刘艳丽,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庭审至今7个月未有宣判。家属曾到北京上访,但被当局截访回原居地。

艳丽胞姐刘月华表示,由于妹妹的案件一再拖延,父亲从5月开始到湖北省荆门相关部门上访,官员不收材料,所以他前往北京申诉,希望案件可以尽快宣判,但被湖北驻京人员截访,并由地方政府派人上京包车把父亲送回来。家人没法上访,其后惟有邮寄材料至相关部门申诉,结果三级政府回复说法院已经报批,但家属从未看过这些法律文件。此外,马纲权律师早前向检察院提出,刘艳丽被超期羁押,应该改变强制措施,检察院没有答复,并指收材料的人已调离岗位,案件仍然胶着。

刘月华说:“然后父亲向三级(政府)反映,认为法院违法,你超期就应该判,结果法院找三级政府代表来,说你也不用上访,你也不用举报我,说这个是重大案件,我们报批了”。
她又指,案件今年1月底开庭至今已经7个月,法院仍在拖延未有宣判,法官称重大案件,要层层上报,他们口头说已经延长审限,按照法律规定,庭审3个月内要宣判,现在案件已经两次延长审限,最近法院说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批,但家属没看过任何法律文件。

她又补充,其妹刚被关进看守所时曾割腕自杀,当局却以刘艳丽企图以自杀逃避法律制裁,所以要把她逮捕,家属质疑这个说法。其妹的身体状况不好,左手受伤较重,目前看守所已停止治疗,但她未完全康复。

记者致电马纲权律师,电话没人接听。

现年44岁的刘艳丽为异见人士,原籍湖北荆门,近年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并帮助抗战老兵维权。早年在荆门巿一间银行工作,其后因网上公开与国保的对话纪録,当局以言入罪。2016927日被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同年112日被逮捕,羁押了8个月后,2017527日取保获释,其后被监视居住。同年11月,她被指在取保期间涉嫌违规与外界联系,传唤后被正式逮捕。2019131日,案件在荆门巿东宝区法院开庭。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