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9年10月29日)中国内地官方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教会,以扼制教会发展,不过有关禁令受到基督教会挑战。江西一间教会日前针对该禁令发出四点声明,指有关禁令公然违背圣经、违反宪法及违反国际公约,称教会绝不能禁止未成年人上教会。 反之,还应该开大门邀请孩子进入教会。
自2018年2月新《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后,中国当局就不断加强针对学生信仰宗教进行打压。去年4月河南省天主教两会发布通知,禁止所有18岁以下的青年进教堂参加弥撒。同时禁止神父组织任何诸如培训、夏令营和冬令营等青年活动。随后山东及河南等地的统战部、民宗局也相继发布有关通知。
江西一间家庭教会10月26日向教会会友发出通知,称在2019年10月25下午收到有关人员电话通知,要求教会在上周日的主日(10月27日)禁止未成年人在主日进入教会,教会对此大为不满,并发出四点声明响应。
声明称,一,我们声明该要求是公然违反圣经的。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2,我们声明该要求是违反宪法的, 宪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限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宗教……”,儿童一出生是公民,故此,在法律面前享有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3,我们声明该要求违反国际公约的,《国际人权公约》中规定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在儿童未成年之前 ,父母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使儿童拉受何种信仰。声明最后表示,基于遵守以上法律赋予的教导与权利,教会不被允许,也绝不能禁止未成年人上教会。 反之,应该开大门邀请孩子进入教会。
政府当局过去以未成年人还没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不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称如果引诱,强迫他们信教,参加宗教活动,极易使他们受到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从而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前途未来。
不过内地的基督徒对此说法斥责是滥发禁令,逻辑荒谬,他说,“防止未成年人被强迫信教、或免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教会,根本就是斩脚趾避沙虫。”。他驳斥当局的有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禁令,是对《宪法》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断章取义、错误解释以至于非法限制甚至剥夺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权利。
另外,中国内地部分地区开始对宗教场所实行评分考核制度。包括教会出现十字架或有宗教标识等“宣教行为”扣十分,未按规定挂国旗扣五分等,共五十多条扣分项目,而积极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可加五分,不过加分项目仅有数项,拒绝整改或连续两年得分50分以下将撤销场所登记证。
考核每季度一次,以此实现对宗教场所的“动态管理”。而在考评制度中还有几项直接否决项,一旦出现这些情况,考核分数直接为零。这些项目包括:不服从政府或管理部门管理,组织群众对抗,比如集体反抗拆十字架;与被政府定为“邪教”的宗教团体成员或境外宗教人士联系,甚至接待、 容留他们都被严禁;办主日学或组织冬(夏)令营等活动也会被直接“归零”。
对华援助协会驻华特约记者乔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