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平(照片来自维权网) |
(中国江西2019-11-22)江西维权人士魏忠平服刑6年半后,上月底刑满出狱,他曾被囚禁在禁闭室长达5年,但不后悔参与维权而坐牢,他将为案件提出申诉。
魏忠平于10月27日从南昌监狱刑满释放,与同案的江西公民刘萍同一天获释。魏忠平表示,当天由街道办和司法局人员送他回新余老家,出狱后没有什么限制,警方没找他谈话。他的健康状况可以,惟腰部疼痛严重,稍后需要治疗。目前最重要是照顾年迈母亲,她近日摔倒骨折,需要陪伴母亲,暂时没打算工作。
他又指,对于案件被判刑6年半,上诉被驳回,魏中平在狱中提出申诉,但狱警阻止他见检察官,所以没法进行此事,现在已离开监狱,未来将对案件提出申诉。他并不后悔因为维权而坐牢,但对刘萍有点愧疚,她受到牵连被捕。他又补充,出狱后每个月退休金少了一半,而且没有医疗保险,因为坐牢被停止这些褔利,现在需要补钱才能恢复。
魏忠平说:“他(狱警)不让我见检察官,我有什么办法,我想申诉,他不让我见检察官,(现在申诉)有这个打算。没有后悔,有什么后悔,我在庭上说,假如我判刑,我是无怨无悔,没想过来得这么快,没想过判得这么重。”。
至于狱中情况,魏忠平忆述,他被囚禁在南昌监狱约5年2个月,期间他被关在禁闭室,与几名囚友关在一个20多米的囚室,他们不准与他说话,每天他要写汇报给监管警官。狱方不让他劳动,也不准减刑。由于在狱中只能坐矮凳,令腰部经常疼痛,他患上腰病。他又指,家人可以每个月探视,他也偶然获准打固定电话回家。此外,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他为了公义与牢头吵架,曾经两度被殴打。
2013年4月28日,魏忠平、刘萍和李思华因涉嫌在刘萍家楼下举牌,要求释放丁家喜等公民,他们要求主要官员公示财产被抓,5月7日被新余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拘,并被检察院以非法集会罪批捕。其后更改控罪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并加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于同年10月28日开庭,并在2014年6月18日判刑6年6个月,上诉维持原判。同案的刘萍亦判刑6年半,李思华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3人被称为“新余三君子”。
56岁魏忠平, 湖北孝感巿人,曾是江西新余巿新钢集团公司新华制品有限公司职工。2006年曾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09年因为劳动争议官司认识刘萍,并代理刘萍起诉新余巿劳动监察部门行政违法,与李学梅等其他职工共同推动废除新钢集团的退养制度。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