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代表不授权——从广东人大授权政府征用单位或个人财产说起



2/13/2020




(对华评论—2020-02-13就在武汉新冠状病毒肺炎肆虐之际,21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称县级以上政府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场所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出台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征用单位或个人财产。同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赋予当地政府上述权力,称广州市政府在必要时,不仅可以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还可以要求企业生产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及生活必需品。
可以预见,接下来中国各地人大都将出台《决定》授权当地政府在疫情防控中征用单位或个人的财产。这引发了民间普遍的不安与忧虑,认为又一场公权对私产的抢劫假国难之际闪亮登场。

应该说,这种面对公共危机而授权政府征用单位或个人财产以应对危机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虽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但第十三条第三款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以此为依据出台的《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事件应对法》均对征用公民私人财产作出规定。即《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依传染病疫情控制需要,县级以上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同时有关规定还说了,政府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处置征用令,并登记造册,事后依法予以补偿或返还。如果被征用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或未补偿损失,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看来中共各级政府在疫病面前得到授权征用私人财产也有法可依,但为什么会引发民间担忧?这其中应有历史记忆与现实铁证使公民相信这必然又是一场变相的抢劫与毁灭。

从历史来看,中共极权统治集团在抢得大陆政权后马上实行了暴力的镇反与土改,那完全是以屠杀所谓地主反革命来抢夺私人财产。而1956年针对城镇民营企业发起的公私合营,在表面以赎买为借口,实质以抢夺为目的下,最后将所有私人企业没入公权。直到文革结束后的所谓改革开放,部分激活了中国民间经营活力,几十年让民间得以积累起一定的私人财产,但公权力或明或暗的抢劫一直在进行着,尤其中共十八大后的所谓做大国企,再度提出公私合营,将一大批民企大佬或收入监狱,或逼迫退休交权,使一批批民企再度收归公权,更是显明再度抢劫已成风潮。这些事实一再揭示,中共极权当局已经对民间财产展开各种抢掠。而在此疫病国难之际,出台这种决定,公然授权政府假借所谓征用,其后果自然令人堪忧。

而从武汉疫情中征用学院场地信息可见,那种私人财产的损毁已成必然。27日,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的部分学生宿舍被临时征用为隔离病房。工作人员在清场过程中,手法过于粗暴,学生私人物品被随意乱丢于楼下大厅,凌乱不堪,现场流出的照片在网络上持续发酵。更有甚者,有一批男保安人员进入女生宿舍,胡乱动用女生私人物品,严重侵犯女生隐私,行径卑劣,引发民愤。

这些现实与历史的事实都有力说明,中共极权之下对私人财物所谓征用就是抢劫与毁灭。而相应的所谓赔偿,那是事前承诺,事后无着的事。

按理说在世界众多国家也有着各种应对突发事件而征用私人财产的法规,而西方法治国家却罕有因征用而引起民间恐慌的情况。直接原因就在于西方法治国家对突发事件定义明确且征用明细。如美国《加州应急服务法》中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也有比较详细的定义:主要分为两类,1.当灾难或者突发的险情威胁到全州公民的生命或者财产安全的时候,包括空气污染、火灾、洪水、风暴、传染病、骚乱、干旱、突发性的资源短缺(需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确认)、植物或动物传染病、地震或者火山爆发的预警、地震等情况。2.战争状态。基本上,国外关于突发事件的定义都是指突然发生的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件,而盗窃、绑架、抢劫等却是没有的。而相应赔偿也有专门应急机构处理,事后不满意也有着独立司法诉讼保障。所以,西方文明国家的公民对自己财产被征用不会产生吃亏甚至被抢劫的恐惧,而西方现代文明的历史也证明,这种征用私人财产的赔偿是公正的。
同样是征用在中国与西方何以产生如此不同的民间反应,除了表面法规的完善情况外,更深层的是西方沿袭着“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遵行着“无代表不纳税”的规约。西方的独立司法让公民权利得到切实有效保护。而与此相应的中国,在中共极权统治之下,公然宣示“党在法上”、“法院姓党”,法律成为统治的工具而非维护公平正义与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公权没有约束,抢劫民财成为习惯,而其中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立法、司法与行政是统一于中共极权之下。这种情况下,人大授权事实就是权力自己给自己授权,是欺世愚民之举。

遵照人类千百年血泪历史结晶,没有自己代表的一切立法皆会成为权力劫掠的口实,所以西方信守的无代表不纳税,在中国当下更应该上升到无代表不立法,无代表不授权,否则一切都会以法律的名义来抢劫掠夺。

中国今天在疫情肆虐下,公权力祭出这种所谓授权征用,社会没有任何防范公权借机抢劫毁灭财产的机制,因此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民财遭难,官权横行。对此,国人的任何忧虑与恐慌都是有道理的,并理应对公权的为祸保持高度警惕,且为长远消除公权抢劫民财而争取落实公民“无代表不立法,无代表不授权”的举行权!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