褔州“9.12鞭炮案”二审仍未宣判



6/30/2020




褔州9.12鞭炮案二审不开庭
(照片来自民生观察)
(中国褔州2020-06-30)褔州“9.12鞭炮案”3名维权人士,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决至今逾两个月,他们均提出二审开庭,但法院将以书面判决。此外,林兰英病重申请保外就医,至今没有答复。

褔州维权人士林应强、唐兆星及林兰英被褔州巿仓山区法院判刑3年至110个月不等,随即提出上诉。其中林应强代表律师周二(30日)指出,法官回复不会二审开庭,将会书面审理,至今未宣判,法院有3个月期限,暂时未延长审限,他估计7月有结果,因为法官透露尽快判决。

律师说:“原则上是3个月以内,但它可以延长(审限)。法官说会尽快,目前没有通知,我估计它7月份会判。”。

他又指,自去年会见林应强后,今年因为疫情关系,律师没与他见面。两个多月前法院宣判,他也没到场,所以不清楚其健康情况。他补充,林应强刚被羁押褔州第二看守所时,住宿条件很差,他要与多人睡地上。

此外,林兰英代表律师本月中旬,再向法院申请保外就医,至今未有答复。其律师表示,林兰英患有心脏病,被抓之前一直住在医院,其身体状况不佳。据知,林兰英被关押期间,曾经几次送到医院抢救,律师多次替她申请取保候审,当局没批准。如今已判刑,律师替她申请保外就医,至今也没有答复。林兰英有提出上诉,并希望二审开庭,她将于两星期后即712日刑满,不知上诉何时有结果。

律师说:“我们在公安的时候,就向公安提出(取保候审),到了检察院的时候,向检察院提出,到了法院的时候,就向法院提出。反正我们申请,现在且听下回分解。”。

事源服刑两年的褔州公民严兴声于2018912日,从褔州巿第一看守所刑满释放,大约30名当地公民和家属迎接,包括林应强、张华、何宗旺及唐兆星等,他们送上鲜花和放鞭炮,全部被警方带返晋安分局扣查,其后15人被刑拘、2人被行拘,大部份人先后获释,剩4人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及何宗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林应强、唐兆星和林兰英同案处理,案件于20191122日在褔州巿仓山区法院开庭,2020417日宣判,林应强、唐兆星判刑3年、林兰英判刑110个月。

而何宗旺被加控“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分案处理,其案件于2019725日庭审,83日两罪并罚被判刑4年。

(对华援助协会记者杨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