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杏光教会传道人实名举报逼迫教会的官员



7/14/2020



喻桑(左一)等在厦门诉讼中心门口
(照片来自杨希伯传道脸书)

(中国厦门 07/14/2020)今年5月,厦门杏光教会传道人喻桑依据《监察法》向厦门市诉讼中心实名举报了厦门市两位民宗局局长和一位教育局局长滥用职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直未得到答复。77号下午,喻桑的代理律师李贵生向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市监察委递交了27600多字的证人证言、几十分钟视音频及三份书证材料。
李贵生律师在厦门市监察委门口
(照片来自李贵生律师微博)

李贵生律师表示他无法理解厦门市这两个行政机构的下列做法:1、进入接待大厅前须存放手机电脑;2、不允许拍照录音录像;3、接收材料后不开具接收凭据;4、接待人员不公示姓名职务,再三要求也不告知;5、不公示办理程序,不知举报是否会受理、何时得到答复。6、厦门市监察委重点查验身份证而不是律师证;7、厦门市监察委123号头发花白男性接待人员,水平太差。没感觉他欢迎举报,感觉刁难和推诿。



喻桑实名举报信
(照片来自李贵生律师微博)
今年53日,厦门市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向杏光教会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该教会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是二条等,拟作出予以取缔该教会行政处罚。当天,厦门市公安局出动约两百警力,以非法聚会的罪名强行闯入杏光教会,抢走信徒手机,并将一女信徒推倒在地,用膝盖压住对方。该事件导致多人受伤,经医生诊断,徐文平胸部挫伤、肋骨骨折、前臂挫伤。教会六人被带到派出所拘留。连楼下捡垃圾的阿姨都跟执法人员说,这些基督徒是好人,你们为什么要为难他们?

其后,杏光教会要求召开听证会。申辩人喻桑认为依照《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有权公开或秘密、单独或集体实践宗教信仰。如果要处罚教会,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处罚,并召开听证会,要求当日所有执法人员和公民到场质证。但集美区民宗局拒绝举行听证会。

杏光教会的女信徒晓光说,有些人试图将53日在厦门集美发生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悄悄抹掉,好像啥都没发生过,但事实就是事实,上帝那里都有记录,谁都无法涂抹。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