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2020年8月17日)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张姓传道人,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对教会同工开展神学培训,因受到警方监控,于8月11日收到“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局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称其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展开宗教教育培训。该“处罚决定书”给予张传道两万余人民币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活动。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以斯帖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