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9-09-2020)上月 23 日有12名港人逃往台湾途中被中国海警截获,至今仍被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今(9)日已遭中国关押 18 天。
其中被扣押的一名港人家属委托辩护的卢思位律师,在上周五(4)日到看守所要求会见被捕港人时被拒绝,中国公安要求他对家属委托关系进行“公证”手续。今日由港人家属委托辩护的卢思位律师表示,盐田看守所警官指,其当事人已另外“委托”了两名律师跟进,因此不会安排会面。该两名律师相信是由中共直接安排的官方律师。卢思位说,他现正在要求会见当事人,核实有关另外委托之真实性。
事件另一名中国人权律师任全牛早前亦带同家属委托书申请会见当事人,同样被拒。他认为,案件或由广东省公安厅以专案处理,担心会上升到国家安全层次,将被捕者在港的行为于中国审理。
卢思位引述公安透露,当事人有机会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即“蛇头”,控罪较原本的偷渡更严重。
根据中国法律,偷渡一般判一年以下刑期,但如果组织他人偷渡、并被定罪,刑期由两年至七年不等。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是偷渡集团的首领,或在检查时以暴力反抗的话,最高可以判终身监禁。截至目前为止,至少有 3 位律师尝试会见但全部被拒绝。
卢思位律师和家属的委托书 |
(对华援助协会台北香港记者Nanc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