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昌公(余)行罚决字(2020)13985号) |
(中国武汉-2020年11月11日)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基督徒李峰因为在街头传福音而被当地公安派出所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2日傍晚六点半左右,现年33岁的基督徒李峰,在武汉市武昌区销品茂路边,手持扩音喇叭,大声向周围的人群以及路过的人,宣讲基督教福音。很快,李峰的行为招来了附近的警察,警察当场夺走了李峰的扩音喇叭。
11月4日,李峰收到了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余家头派出所签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昌公(余)行罚决字(2020)13985号)。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李峰“在公共场所宣传基督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李峰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3月,李峰极可能因为同样的原因,以“扰乱公共秩序”的名义受到当地同一家公安派出所的警告处罚。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记者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