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港人被拒保释



12/15/2020

20201215 22:00

  • 美国之音

资料照: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

又有一名依据港版国安法被控罪名的港人被拒绝保释。人称“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星期二(121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拒绝保释。

30岁的马俊文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马俊文据称在今年815日到1122日期间,多次在香港商场及警署外高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港独口号,被警方控以港版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而被法庭提讯。马俊文是香港首位纯粹因为叫喊或展示口号而被控违反港版国安法的人士。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表示,将择日颁布拒绝马俊文保释的书面理由。不过,法官也指出,若在明年4月左右仍未订下案件审讯日期,马俊文可进行覆核保释申请。

此前,马俊文11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出庭受审,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裁决即时还押、不得保释。苏是六名被指定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裁判官之一。

观察人士注意到,北京强推的港版国安法630日实施以来,共有4名港人被控犯有港版国安法规定的罪名,而且这4人全被拒绝保释。他们依次是23岁的唐英杰、香港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马俊文和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

唐英杰被控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以及“恐怖活动罪”;钟翰林被控罪名是 “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黎智英1211日被港警加控港版国安法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成为这部“法律”实施以来,第一个被控以有关罪名的人士。黎智英先前被控欺诈罪。

中国在香港实施的国安法设有四项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主义和勾结外部势力。这四项罪名针对的是香港民众行使公民言论、结社、集会等自由等基本法规定的个人权利。港版国安法下的罪名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