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01:42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20年12月23日获得保释离开香港高等法院 |
香港
— 因涉嫌欺诈罪及《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羁押候审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星期三就两案合并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审理。
最终批准黎智英以港币1千万元现金(约130万美元)、港币30万(约4万美元)人事担保、不得接受传媒采访、不得发表任何文章、不得离开香港,以及全日24小时不得离开住所,除非到警署报到或上庭应讯等条件保释。
有人权组织表示,这是国安法实施后首宗在法庭获准保释的案件,但条件史无前例苛刻,形同软禁及剥夺言论自由,印证国安法侵犯人权。
去年多次参与反送中运动游行集会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年2月28日起,4次被警方拘捕,两次涉及参与去年反送中运动,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一次涉及参与今年六四31周年维园烛光集会,涉嫌非法集结。
黎智英成首名国安法勾结罪被告
最轰动的是今年8月10日约200名警员高调搜查《苹果日报》大楼,以涉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势力”,以及串谋欺诈,拘捕黎智英、他两名儿子、4名壹传媒高层,以及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前学民思潮成员周庭及李宗泽3名社运人士。
73岁的黎智英12月2日就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到警署报到,被警方通宵扣查,并落案起诉一项欺诈罪,随即在12月3日提堂,案件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即时送到荔枝角收押所还柙,到明年4月16日再提讯。
这是黎智英首次被拒绝保释,需要还柙候审,至12月11日警方再加控《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国安法今年6月30深夜实施后,第一个被控以有关罪名的人士,案件12月1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继续由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引起各界关注。
黎智英一个月内第3次申请保释
法官苏惠德再次拒绝黎智英保释申请,将案件押后到明年4月16日下午再提讯,期间需要继续在荔枝角收押所还柙看管。
在荔枝角收押所还柙超过两星期后,惩教署上星期五(12月18日)安排黎智英转往高度设防的赤柱监狱继续羁留。
两度被法官拒绝保释申请,被还柙21日的黎智英星期三就两宗案件,合并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候审,由另一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审理。
法官准以千万港元不得离家等条件保释
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辞后,下午批准黎智英以港币1千万(折合约130万美元)保释外出。不过,控方在法官批准保释后,随即表示将会在7日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引用《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申请于上诉期间将黎智英继续羁柙。
法官李运腾以没有权限为由驳回控方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控方其后要求盘问三名人事担保的人士,辩方要求以内庭形式进行。据了解三人是香港天主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律师何俊仁以及香港浸会大学客席教授吴明德。
最终法官李运腾维持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但是保释条件大幅提高,包括港币1千万元现金(折合约130万美元);港币30万(折合约4万美元)人事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可能会被视为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行为,即不得会见外国官员;不得接受传媒采访、不得发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网站帖文、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三次到警署报到,以及全日24小时不得离开住所,除非到警署报到或上庭应讯等。
人权组织批保释条件苛刻形同软禁
黎智英是首位在法庭获准保释的港区国安法被告,民权观察创办人之一沉伟男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黎智英的保释条件非常旱有及苛刻,他感到遗憾,但是就着这个可说是史无前例苛刻的保释条件,律政司仍然申请上诉到终审法院,他认为是十分悲哀,亦违反保释的无罪推定,形同软禁及剥夺言论自由。
沉伟男说:“你见到今次的保释条件,即是无论那个保释金,或者你可以说他(黎智英)要软禁在家中,即是在家中他又要失去人身自由,其实另一样比较上我们要关注的,就是他在这个保释期间,他是不可以接受任何访问、不可以发表任何文章,亦不可以在网上的媒体去发Post(帖文),你会见到这个即使他可能换取得到暂时离开监房,但其实他的言论自由、表达意见自由,都全部会被剥夺的,我想这个都真的是史无前例,很大机会是,即是过往都很少这样发生,我想这个都是见证得到,即是现在香港那个人权状况。”
沉伟男表示,从黎智英的案件以及过往两宗被法庭拒绝保释的国安法案件,可以看到国案法被告人在法庭很难申请保释,印证国安法侵犯人权,一经检控上法庭犹如“未审先囚”。
沉伟男说:“因为国安法而被检控,你去到法庭上面,你是很难取得保释,最主要就是要法庭信纳你是不会再犯,即是同样的与(中国)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它才会准保释,这个其实是非常之严格,你会想像得到,就是其实法官他又怎样会信纳到你是不会再犯呢﹖甚至乎你现在返过来,就是说究竟怎样才算触犯国安法呢﹖即是你上网你发一个帖,即是你在Twitter讲一句说话;或者你去follow、即是你去关注某一个譬如外国的政要,这个是不是触犯法例呢﹖这些都是很多很模糊的地方,所以其实你会见到,就是基本上即是过往这半年,几宗(国安法)案件都会反映到,就是我们那个忧虑是真实的,即是究竟你能不能够、如果你真的因为国安法而被捕、被检控、去到法庭,你可能真的在判之前,你已经很难取得保释,你会一路被囚禁。”
王婆婆对黎智英获准保释感释怀
黎智英星期三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受高度关注,警方严阵以待,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庭旁听,包括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李永达;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梁国雄等。
在深圳被软禁超过一年,获释返香港约两个月的社运人士王婆婆亦在到庭声援,她早上趁黎智英的囚车到庭时,高举“港区国安法违法”的纸牌上前抗议,被多名警员抬上行人路。
对于黎智英最终获准保释,王婆婆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虽然保释条件苛刻,但心情稍为释怀。
王婆婆说:“现在心情是好了很多,因为黎智英先生他一向是《苹果日报》揭露了很多丑闻,那些建制派、高官之类那些,或者是大陆那方面很多的丑闻揭露出来,让我们知道一些真相,很重要的,即是一路以来给我们很多真的消息,让我们能够锻炼到我们的脑,是懂得分辩是非,就不是同大陆那样一言堂,是不成的、人会变蠢的。
”
黎智英被控勾结罪可“送中”受审
黎智英涉及的欺诈案,指控他在2016年至今年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把将军澳工业村的苹果日报大楼分租给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违反租约规定。
而黎智英涉及的港区国安法勾结罪,根据控方案情,黎智英被控于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4)条。控方将会就黎智英的社交网站Twitter帐户搜证,包括检视超过1千段讯息和留言,以及相关的视像访问。两宗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根据港区国安法,黎智英被控告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国作制裁、封锁或采取敌对行动属犯罪,可判3至10年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可判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按国安法第55条,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案件可以“送中”转交中国内地法院审理,黎智英会否成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第一个被“送中”受审的被告,备受关注。
港区国安法实施接近半年来,至今有4人被落案起诉国安法罪行,黎智英案是最新一宗。
4名被告首次提堂后都要还柙候审,之前有两人曾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包括今年七一游行涉嫌驾驶电单车撞向警察的唐英杰,以及被指煽动港独、人称“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他们申请保释都被法官李运腾拒绝。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