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鲁山县宗教局重罚庆祝圣诞的基督徒



1/20/2021

 (中国河南-2021120日)2021119日,河南省鲁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该县张良镇黄庄村村民、基督徒牛国宝,开出16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

 20201219日,牛国宝等40余名基督徒进行聚会,庆祝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在聚会庆祝过程中,鲁山县宗教局人员闯入会场,不许基督徒庆祝圣诞节,现场没收了基督徒用来传福音的基督教书籍、春联、挂历等物品,并对参加聚会的基督徒进行登记。当时参加庆祝圣诞的,还有这些基督徒的孩子20多人,全部受到惊扰。

 事隔一个月后,鲁山县宗教局对组织圣诞聚会的牛国宝开出16万元的巨额罚单,其依据是所谓《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鲁山县宗教局并限令牛国宝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基督教聚会本是基督徒的正常信仰活动,聚会中基督徒唱圣歌、听讲道,孩子们参加主日学,气氛和谐安宁。这种基督教信仰活动,对于道德风气日益败坏、人们的价值观被权力金钱吞噬的当下中国,是极为难得的。但在中国当局的《宗教事务条例》下,不要说官方不承认的家庭教会,即使是当局控制的基督教三自教会,要举办一场活动,都需要中共的党委、统战、宗教、公安、综治、城管等不同层级10几个部门的审批,繁琐的手续使基督教信仰在实际上被窒息。任何民间的基督徒自发活动,都被当局定性为非法进行打击。而中国当局的各部门,罚款是其一大收入来源。鲁山县宗教局对基督徒庆祝圣诞罚款16万元,对一个基督徒村民来说,不啻是一个巨额数字。这不仅是打压基督教信仰,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也是鲁山县宗教局在打击非法的名义下,借机敛财。

(鲁山县宗教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马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