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台湾批北京修改香港选举制度



3/11/2021

 


2021311 22:29

  • 美国之音

中国全国人大星期四(3月11日)表决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简称“决定”),英国和台湾对北京的行动提出批评。


“高票”通过的《决定》将改变香港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制度,减少民主选举代表,并引入参选人审查机制等。《决定》是北京继去年6月的《国安法》后,对香港推行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该举措或将进一步打压民主,加强中央对香港的控制。

英国外交大臣拉布表示,对香港选举制度进行修改将进一步破坏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信任。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是北京架空民主讨论空间的最新举措,与中国自身做出的承诺相悖。这只会进一步破坏对于中国作为国际社会中的主要一员,履行其国际责任和法律义务的信心和信任。”

英国外交部亚洲事务国务大臣亚当斯(Nigel Adams)也对中国全国人大的做法表示谴责。他说:“在香港,我们正看到北京方面采取一致行动,来扼杀民主和为民主奋斗的声音。”

资料照: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方面也对香港选举制度改革作出回应。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中共推行“爱国者治港”,其实是中国共产党直接治港,也就是所谓的“爱党者治港”。

邱垂正还表示,相关各方应停止蛮横打压香港的民主自由,致力于维护香港的高度自治,兑现对港人的承诺。

另据台湾媒体新头壳报道,台湾民众党批评北京的行动是在进一步削弱香港自治。民众党发言人蔡峻维还说,中国若一味把反对派从“内部矛盾”挤向“敌我矛盾”,恐怕只会更失民心。

星期四的这份完善选举制度决定共有9条内容,中国方面称《决定》将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根据《决定》,香港将引入对参选人资格的审查机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确保候选人资格符合《基本法》、《国安法》等法律的规定。

《决定》还授权中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该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香港随后应当依照附件一、附件二和《决定》,“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本地有关法律,依法组织、规管相关选举活动”。具体的修改内容预计将在几个月内出炉。

香港的立法会议员此前是70人,《决定》将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议员扩增至每届90人,将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

此外,《决定》还进一步改变了香港选举委员会的构成,扩增了委员会人数。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事宜。

选举委员会此前由1200名成员组成,其中300人来自工商、金融界,300人来自专业界,300人来自劳工、社会服务和宗教界,还有300人来自政界。根据《决定》,将新增来自第五界别的300人。第五届别由“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组成。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说,这些改变意味着,香港行政长官和大量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将由政府主导,香港市民的直接发言权将减少;同时,香港反对派很难在立法会中产生制衡作用,立法会的功能将倾向于辅佐政府施政。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则表示,《决定》可以让“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并有利于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她和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对《决定》表示“坚定支持和由衷感谢”,并称将全面配合相关修订工作,落实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新选举制度。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