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评论—2021-04-28)4月26日,中共国安部公布《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群众路线”、“主体责任”、“重点单位名录”、“技术检测”、“线索举报”等等相关规定,使人看到中共极权统治集团正试图借以国家安全名义,将六四屠杀后祭起的已臭名昭著倍受国际社会诟病的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制度,偷偷转换成结合民族主义爱国主义而能更无法无天地以维护国家安全名义来统治的维安制度。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出台标志中共正式由重点维稳转向全面维安
《规定》相关条款显示着对社会全方位、不间断、无空隙与方式上的不遗余力、不择手段特点,与中共几十年来的维稳机制本质上高度契合。现随意选取几条规定,便可看出其中端倪。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出台标志中共正式由重点维稳转向全面维安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涉密等级、涉外程度以及是否发生过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调整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以书面形式告知重点单位。”这种所谓“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必然变成一种黑名单制度,让各种单位惶恐,并直接为侵害各单位及个人权利大开方便之门。这犹如信访制度中的所谓黑名单扣分制一样,会疯狂激发起各级政府与社会各单位以维护国家安全名义剥夺公民的基本人权。这种重点名录制为社会动员起文革狂热的阶级专政机制作铺垫。
至于为了所谓国家安全名义而动员社会举报,奖罚举报人机制,就是激发社会民众互害,挑起民众互相仇恨斗争;在执行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时,允许中国国家安全机关通过查验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可以对使用专用设备,对有关部位、场所、链路、网络进行技术检测。对有关设备设施、网络、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检测。如此种种规定,赋予了国安假公权力侵犯一切单位与公民权利的特权,使今后国安任意践踏人权成为有法可依。
从如上随意列举《规定》的一些条款,可以清晰看到过往几十年来中共维稳制度那种无所不包让人无可逃离的管控模式都变相存在于《规定》中,这也就显明了中共所谓的国安《规定》事实是维稳制度的变种。
中共六四屠杀后建立起来的维稳制度,在几十年对国民造成无数人权灾难与社会灾难时,受到了国际社会与中国民间强烈的反对,其违法侵权本性日益被揭露,欺骗国民难度日益增大。中共极权统治集团面对国际与国内压力,图谋转换脸谱,重作伪装,以欺骗世界愚弄民众就成为一种必然选项,于是不断推出以所谓维护国家安全名义的维安管控模式,来替代维稳模式,就成为这几年来中共极权统治模式的创新。
打着维护国家安全名义的维安模式,对内与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相结合,对外以国家安全利益为借口,因而具有更强的欺骗性。同时,也为进一步借维护国家安全名义抛开法制践踏人权作掩护。
在现实中,中共极权集团近年已经作出了很多借国安名义来镇压一切异议维权不顺服极权统治的“新黑五类”的行径。如中共国安名义下制造的
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剑雄被秘密拘押审判的“长沙富能”案,该案整个司法过程中以所谓涉及国家安全为名,抛开一切执法程序与规定,完全无法无天地肆意造案。这就暴露着中共以国安名义办案的野蛮与残酷,可以冠冕堂皇地以所谓涉及国家安全而置一切法规于不顾。
中共当局的国安《规定》显示着中共面对统治危机日益深化的现实,而意欲进一步抛开法制,避开国际国内监督,肆意践踏人权,以维护极权统治稳固的目的。这也预示着中国更反文明反法治的野蛮严酷黑暗时代的到来。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