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强化乡镇管控,激发民众互斗



7/16/2021

 (对华评论—2021-07-16711日,中共中央、中共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并“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等。明确揭示了中共强化对乡镇(街道)的管理,要将管治触角深化到每家每户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中,使统治网络进一步严密化,让中共对社会基层的控制时间上无间隙,空间上无死角。这事实上宣布了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终结及村民原本土地承包经营后获得的微少自由生产生活权利被剥夺。

 


 《意见》明确列出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从这些冠冕堂皇言辞表述的目标中,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强调“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达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也就是说要将中共极权统治力进一步深化到村民日常生活,要将村民一举一动纳入管控中。

如果说这个目标还较笼统的话,那么《意见》第二部分“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就进一步明确了这种严管细则。“(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明确提出的“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暴露着中共吞食一切乡村自治的图谋。


 《意见》在“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上,从行政执行、议事协商、应急管理等方面说明的同时,提出了“枫桥经验”,即“(五)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

所谓“枫桥经验”就是1960年代初浙江省宁波专区诸暨县枫桥区(今为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一种“发动群众、对阶级敌人加强专政”的经验。就是利用群众监视群众,利用群众揭发检举群众,利用群众批斗群众,利用群众改造群众,以达到清除一切不臣服于权力而胆敢对政府提出异议的人士,巩固极权统治。从历史来看,所谓枫桥经验事实是文革的预演,是为文革阶级斗争为纲到来的准备。今天中共将权力下放基层明确与枫桥经验结合起来,实质预报着中国又一场全社会民众互斗政治运动的到来。

对于推广“枫桥经验”,《意见》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阐述了“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基于中共对所谓刑事处罚、非法宗教与邪教参与者等等的定义,事实上就是将那些不屈服于权力而勇于坚持自己信仰,维护村民利益与自己权利人士当作敌对而排除在参与村民自治管理之外。而在“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中进一步明确细化枫桥经验。

从通篇《意见》可见,中共竭力强化对乡镇基层领导,通过各种途径严密管控民众,设立一系列规定来激发民众在所谓自治名义下互斗互控,以期达成将矛盾控制在基层,转移民众对中共统治权力的直接冲击。

从中共统治的历史来看,中共为了维护极权统治,设法不断挑起民斗,开展一次次殃及全民的政治运动,来转嫁官民矛盾,躲开历史罪责,已经成为极权统治的路径依赖。今天中共在面临内忧外患,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统治危机日益加深之际,再度祭出所谓下放执法权力,推广枫桥经验的《意见》,本质上就是要激发民众互斗,吹响文革进军的号角,为文革狂潮提供政策法规支撑。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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