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的“释放证明书”(来自网络) |
(中国深圳 - 10/02/2021)因销售圣经播放器而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的深圳基督徒韩丽于2021年10月1日中午获释。韩丽的家属通知了韩丽的代理律师黄德启,黄律师公布了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发给韩丽的释放证明书。
韩丽与深圳市生命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傅炫娟、邓天永夫妇、冯群豪等四位基督徒因销售圣经播放器于2020年7月2日被抓捕,后以所谓“非法经营”罪被逮捕起诉。该案先后经过多次审理,于2021年7月16日宣判,其中,韩丽因作为公司前台获刑最轻。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认定傅炫娟、邓天永、韩丽、冯群豪等四位基督徒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傅炫娟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邓天永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冯群豪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韩丽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另外没收六种型号播放机、电脑主机2台;其它电脑4台。
圣经播放器是一种出现不久的小型数码便携式播放设备,它除了利用科技录音人的声音诵读《圣经》外,还储存了很多牧师讲道、赞美诗等,并且还能录音、录视频、复读,操作简单,给基督徒带来很多帮助,尤其受到老年基督徒的欢迎。但中国政府为打击基督教,连制造销售圣经播放器也成为“非法经营罪”,深圳还有其他类似公司的经理也被重判。
最初韩丽的代理律师是厦门的杨晖,但杨律师因长期代理一些敏感的维权案件,比如“12.9教案”,曹三强牧师“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及“12名港人案”而成为当局眼中钉,因杨律师曾在孔夫子二手书网站购买和销售二手书,而在今年2月初被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局找茬调查,后处以巨额罚款,罚金高达28万多元。杨晖律师因此无法继续代理韩丽的案子,于是,2月底,转由黄德启律师继续为韩丽辩护。
3月底,黄德启律师首次会见了韩丽。当韩丽得知杨律师不能继续为她辩护时,马上显得紧张和内疚,以为是代理她的案子受到的影响。直到黄律师告诉她不是因为她,她才放松下来。黄丽对黄德启律师表示,去年自己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做了认罪认罚,但现在她不认为自己有罪。她请黄律师转告教会一个姊妹收到了她写的明信片,很受安慰,希望教会姊妹继续给她写明信片并希望能够寄一本圣经给她。探访结束前,黄律师带领韩丽做了祷告,安慰勉励她坚定心志、为主做见证,韩丽大为感动,与黄律师挥泪告别。
在去年11月底的一审中,深圳宝安区公诉机关指控韩丽作为公司前台与财务,参与了公司销售圣经播放器的业务,构成非经营罪共犯,建议判处韩丽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今年5月7日第二次开庭时,韩丽和第一被告人傅炫娟都坚决认为销售圣经播放器为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提供了便利、无害于社会。黄德启律师着重从本案是单位犯罪、播放器不是出版物不应与存储卡合并计算、销售圣经播放器未扰乱市场秩序以及该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等四个角度,为韩丽做了无罪辩护;同时又以韩丽是从犯且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为由,为韩丽做了罪轻辩护。宝安区公诉机关当庭将量刑建议减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此时,韩丽已被羁押了11个月。
今年7月16日,法院采纳了黄律师提出的“播放器不是出版物不应与存储卡合并计价”的辩护意见,改为按存储卡数量定罪量刑,改判韩丽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时,韩丽已被羁押了一年多。
今年八月初,代理律师黄德启再次会见了韩丽,考虑到还有两个月即可重获自由,韩丽表示不再上诉。第一被告人傅炫娟则表示将继续上诉。
黄德启律师透露:“因本案傅姊妹上诉,韩姊妹于今天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重获自由。至此,我们的无罪辩护虽未获成功,但根据目前中国大陆公检法的办案体制,’实报实销‘(羁押多长时间就判处多长时间)的判决就近乎于一种特殊方式的‘无罪’判决。”
(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