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安-11/19/2021)2021年11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安光义爱圣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基督徒常玉春、李琛慧夫妇“非法经营罪”一案二审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53岁的常玉春和44岁的李琛慧夫妇分别被重判七年,并分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据悉,基督徒常玉春、李琛慧夫妇从2015年开始注册成立了光义爱圣印务有限公司,常玉春为法人、李琛慧为公司监事。公司自成立以来,陆续印刷和销售了大量与基督教有关的书籍,引起了西安市文化执法部门及西安市国家安全部门的注意,经检查发现陕西光义爱圣印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大量宗教性书籍,并分别储存在高陵区鹿苑街道何家村魏家庙的库房及经河新城溫商工业园车间。 2020年7月21日,西安市文化执法部门联合西安市国家安全部门对光义爱圣印务公司进行了查封与鉴定,现场扣押各种宗教类书籍21万余册。后经陕西省新闻出版和电影质量检测中心对其中的《改革宗信仰》等24种图书鉴定,认定这24种图书为“未经批准擅自印刷的出版物”的非法出版物。
2020年7月22日,常玉春、李琛慧夫妇被西安市高陵区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月12日,又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同年10月22日,常玉春、李琛慧夫妇被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二人在无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印刷业务,印刷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故而应予以逮捕;同年10月23日,常玉春、李琛慧夫妇被正式逮捕,常玉春羁押在西安市高陵区看守所,李琛慧羁押在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 。2021年8月19日,西安市高陵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重判常玉春、李琛慧夫妇有期徒刑7年,并分别处罚金25万元;
常玉春、李琛慧夫妇和代理律师认为一审量刑和罚金过重,于是委托律师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1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9月1日。
常玉春和李琛慧将关在哪个监狱目前尚无消息,他们夫妇共有四个孩子,分别是4岁、8岁、14岁和22岁,现在四个孩子跟70岁的姥姥和73岁的姥爷共同生活。50万的巨额罚金将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压力。
常玉春、李琛慧夫妇二审判决书全文(页01) |
常玉春、李琛慧夫妇二审判决书全文(页02) |
常玉春、李琛慧夫妇二审判决书全文(页03) |
常玉春、李琛慧夫妇二审判决书全文(页04) |
(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