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网密而不失,报告揭露中国迫使海外“逃犯”非自愿回国



1/18/2022

 

2022118 20:32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报告的中国非自愿回国案例图。
(图片源于保护卫士官网)


华盛顿 —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星期二(118日)发布的新报告揭露了中国在“猎狐”和“天网”行动启动后,通过各种手段强迫一些海外华人回国接受审判,并将他们关入监狱。该组织还说,中国这一“长臂监管”的关键工具旨在确保对逐渐庞大的海外华人群体进行控制。

保护卫士成立于 2016年。该组织官网称,它致力于在亚洲一些最恶劣的人权环境国家从事当地的维权活动,以促进保障基本人权和法治,并提高当地公民社会和人权捍卫者的能力。

星期二的这份报告名为《非自愿回国:中国迫使海外‘逃犯’归国的秘密行动》(Involuntary Returns: report exposes long-arm policing overseas),其中提到大约自2014年以来,截至去年底,已有大约1万名中国“逃犯”返回中国。

报告称,这些海外人员均是“非自愿返回”中国的,但中国政府则将其描述为“自愿回国”。报告还说:“非自愿回国是中国跨国压制扩张的基石,但这种现象在西方鲜为人知。”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分析的非自愿回国案例。(照片源于保护卫士官网)


狐怎么猎?网如何织?

中国在2014年启动了“猎狐行动”(Operation Fox Hunt),旨在将被控腐败的海外人员带回中国。20154月,中国推出了“天网”行动(Operation Sky Net),“猎狐行动”便被列入其中,成为天网行动的众多项目之一。

中国官方则称,“天网”行动是追逃追赃的标志性行动。“天网”行动主管方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年表示,“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追回的外逃人员人数逐年增加,从2015年的1023人增加到2019年的2041人。

保护卫士在报告中称,中国会通过三种手段令海外人员“非自愿返回”中国。“非自愿返回”是指使用非传统的,通常是非法的手段强迫某人违背意愿返回中国,通常这些人会面临监禁。这三种手段则包括骚扰海外人员在中国的家人,派遣代理人恐吓、劝说海外目标,以及直接绑架。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研究员陈彦廷(照片由本人提供)


报告共同作者,保护卫士研究员陈彦廷对美国之音说,这些手段有可能是同时进行的,“在一些案例中,中国政府可能会派遣代理人或特工去所在国,但同时目标人物在中国的家人也会遭受威胁,这可能是双管齐下甚至多管齐下的”。

报告列举了一些中国威胁海外人员在华家人的案例,其中便包括曾公开批评中国刑事司法制度,被中国当局指控腐败的前最高法院法官谢卫东。

中国曾试图让身在加拿大的谢卫东“自愿”回国,但在谢拒绝后,中国警方拘留了他的妹妹,然后拘留了他在中国的儿子。警方还联系了他的前妻、以前的长期商业伙伴和其他一些人,目的都是说服他回去。

纽约执业律师,也是“天网”行动目标人物代理律师李进进向美国之音介绍说,中国政府有时会关注目标人物的所有亲戚关系,冻结亲戚们的财产,如果不能或不必冻结,就会给亲戚施加压力,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除威胁身在国内的亲友外,中国政府还会派遣中国警察或代理人前往海外目标所在国,“通过承诺或威胁迫使其返回中国”,这种做法有时是秘密进行的,但也有时得到了目标所在国的许可,例如2015年时,中国警方与老挝警方秘密合作,在老挝追捕前税务官员庞顺喜和商人安惠民。

李进进表示,在其中一个案子中,湖北检查院找到了一位与其目标人物熟识的澳大利亚公民充当中间人,劝说目标人物回国,这是中国派遣代理人的一种方法。

在极端情况下,中国当局还会在海外绑架目标,然后带回中国。报告说,“由于绑架是秘密行动,因此很难获得关于绑架如何进行的准确和详细的资料”,但有时监控录像会提供一些信息。例如2017年时,香港四季酒店提供的监控显示,加拿大华裔富翁肖建华被大约6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带走。

中国做法违反惯例,侵犯他国司法权

保护卫士组织的报告说:“尽管与北京进行国际司法合作有正当理由,但中国在国际司法合作中侵犯其他国家司法主权和违反惯例的做法破坏了开展此类合作或继续现有合作所需的信任。”

报告说,“非自愿回国”是打击跨境犯罪的合法司法合作的一个重大障碍。

保护卫士研究员陈彦廷对美国之音说:“我们可以预期在接下来的一年,不管是‘天网’行动还是其他追逃行动,有可能会变本加厉。不尊重其他国家甚至破坏其他国家主权的行为也有可能变本加厉。”

他接着说:“我会担心如果其他国家政府漠视、忽视中国政府的做法,将会有更多人权受到迫害。”

保护卫士组织认为,在争取民主国家同意与中国签署引渡协议方面,中国面临着一场艰苦的战斗。即使其中一些协议已被批准,但引渡仍是出了名的困难、和缓慢。

“然而,扩大这种合作是习近平的一项关键政策。北京对各种司法合作协议有着强烈愿望,外国政府应将其用于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维护法治和捍卫司法主权。”报告说。

报告的最后还建议外国政府与适当的司法机构进行司法合作,同时向中国施压,禁止其在海外进行绑架等非法行为。

此外,外国政府还需要调查中国使用的方法,“非自愿返回”所针对的目标。陈彦廷说,中国特工或警察在海外骚扰、胁迫“天网”行动目标人物时,外国政府也应在调查后对事件进行曝光甚至起诉,这可以起到有效的扼制作用。

报告还说:“外国政府应加强对这些活动的监测,并采取行动更好地保护有危险的人。”

报告还提到,地方机构和法院也应了解中国迫使海外人员“非自愿返回”的做法以及这些人回到中国后所面临的风险。

“他们有可能遭受酷刑,他们几乎肯定得不到公平的审判。”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