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评论—2022-01-19)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日前发布,得到中国大陆众多媒体转载的《2022年1月1日起!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这些工作,包括子女!》一文,系统性汇集了近年来中共各种连坐制度,让人看到当下中国以政治原因株连无辜甚至超过历史的广泛性与严酷性。
文中介绍,受到过刑罚的人有如下一些职业不能从事: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上述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同时文中明确指出,对于受过刑罚处罚的人,除了本人有很多职业不能从事以外,法律对其子女的择业也有很多限制。例如服兵役、报考警校等。
目前中国大陆普遍升学、招工、晋职、参军等等都实行政审制度。其中在公务员政审中,有一项是审查考生的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其中第二条是“直系亲属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或者正在服刑、曾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都会影响到子女的报考。”这是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也成为影响报考的条件,而中共当局常常采取秘密手段,将众多不顺服极权统治的人士列入监控审查之中,而将他们的子女也被列入另类,成为政审不合格者。
在警校招生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六)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七)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这里面所谓的“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就极具主观性,是中共当局肆意打击他人的手段,因为它可以任意将某人与权力不喜欢的某人强扣上“关系密切”人,从而将一切不顺眼的人都排除在外。
征兵政审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这两条显然与法律讲究证据,且判定人违法必须经过法院的原则相背离。一个公民因为发表言论为统治集团所不喜,便会被定性为政治错误,而事实上就算政治错误,那也没有犯罪,那怎么能成为剥夺报效祖国的兵役资格条件?再者,仅仅因为与所谓“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有联系,就被认定是政治上可疑,而剥夺参军资格。这种“政治上可疑”竟然成为制裁人的理由。这是典型的捕风捉影,这公然推行“莫须有”治罪。还有“(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其中一再列出的“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这种广泛性,已经完全没有了边际,为中共任意牵扯攀附关系来打击人提供着依据。这种连坐已经超出了历史上专制时期的连坐范围,走到了完全不设限定随意惩罚的地步。
更让人惊心的是,中共特别列出了,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其中的“同情”、“界限不清的”、“有不满言行的”、“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公然被列入为不符合征兵的条件,显示出中共对公民权利剥夺的随意性与严酷性。
如上一系列“连坐”的随意、广泛、含糊的法规,让人看到中共当下对公民管控与奴化的严酷程度。
中国古时的连坐制度起始于周朝时期,打击的是与犯罪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秦的社会组织相当严密,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内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今天我们看到,这种古时的连坐虽然严酷,但仍是有边界与明确范围的。
然而中国当下中共为了维护自身极权统治,滥施专制时期的“连坐”制度,在如上列举的考警察、参军、考公务员等等方面公然剥夺公民求学、晋级、报国的宪法权利,却完全没有明确范围与边界,随意由中共各级官僚裁定。而这一系列带有强烈连坐色彩的法规,在现实中的各级官僚的实施中,常常被进一步极端化,从而使大批无辜者被迫害。如有异议人士的侄儿竟然因自己被剥夺进入航空学校学习权利,还有异议人士远亲居然因自己被开除公职等等。中共如此广泛而没有任何限制肆意牵扯株连政治异议人士的亲人与亲戚,滥施连坐制度的行径,在中国不仅给这些异议人士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带来深重灾难,而且也将大批完全无辜的旁亲远亲甚至八杆子也搭不上的亲罗织入惩处制裁之列,从而使中国陷入恐怖泥潭而人人自危。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