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2022年1月6日)12月6日,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制定并印发《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和注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国家宗教事务局表示,这些办法是根据2017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9年实施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和2020年实施的《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制定的。
该文件共17条。主要内容有:对制定文件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设立条件、设立程序、提供材料、登记发证、注销条件、注销程序、依法注销、财产清算、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该文件提到,注销登记包括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和宗教团体申请注销两种情况。
该文件规定政府管理部门有权单方面注销已经向政府登记的宗教团体。该文件的第十条规定:宗教团体未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宗教事务部门告知其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的,原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另一种情况,该文件针对被政府吊销登记的宗教团体如果不在限期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政府部门单方面予以注销。《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宗教事务部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生效后,应当通知宗教团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的,原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该文件对注销的宗教团体进行财务清算。
该文件称,办理宗教活动场所注销登记时,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厘清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属于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剩余财产,由相应宗教团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事业;非法占有和使用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宗教活动场所注销登记后,其原有的房屋、建筑不能再以宗教活动场所名义开展宗教活动。
浙江出台的该文件《办法》是在12月3日至4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之后颁布,浙江宗教部门的说法是该文件响应了习近平提出了“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要求。
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申请早已经变的日益困难,新近,浙江宗教部门推出注销宗教团体的专门文件,可以广泛的被解读为浙江当局将对已经登记的宗教团体进行更加严苛的限制。
浙江是中国基督教大省,某些地区的基督徒比例超过了10%,登记的教会和非登记的家庭教会都平衡的发展。从2014年开始,北京政权对浙江基督教采取敌意行动,拆除了该省的教堂大约1600个十字架,最著名的事件是拆除了已经竣工的温州三江大教堂。之后的7年,该省政府持续对基督教采取激进的压迫,儿童、学校老师、医护人员等被禁止进入教堂。现在以抗击疫情作为理由一度关闭了几乎所有的教堂。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