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 11:20
香港大学校园里展示的悼念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 死难者的“国殇之柱”。(2021年10月13日) |
1月20日,欧洲议会通过《关于香港侵犯基本自由》决议。
欧洲议会在其新闻稿中称,该机构“以最强力的方式谴责香港人权状况的恶化,包括对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严格限制。”
欧洲议会议员们要求香港政府释放政治犯,并撤销对“近年来被捕的和平抗议者”的刑事诉讼。
议员们还呼吁中国政府废除在香港施行的港版《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在2019年至2020年香港民主抗议活动之后于2020年6月30日被正式通过。
欧洲议会表示,港版《国安法》违反了中国的“国际承诺和义务”。
香港当局不同意这种说法。2月18日,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对欧洲议会的这一决议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驻港公署在一份公开表态中称,欧洲议会的这一决议“诋毁抹黑中国政府涉港政策,并叫嚣采取制裁和干预行动”。
“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打击的是一小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与自由,”驻港公署在这份表态中说。
中国官方的这一说法是错误的。
事实上,正如欧洲议会和其他各方报道的那样,港版《国安法》被用来压制香港民众以前享有的民主权利,并破坏了有香港小宪法之称的《基本法》。
自1997年英国殖民统治结束以来,香港开始实行所谓的“一国两制”管治方式。
虽然“一国两制”承认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但至少在字面理论上,它允许香港保持自己的法律、政府管治、经济和金融制度。
依照中国《宪法》第三十一条,中国于1997年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这一做法之下,中国政府接受了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和通过。
香港《基本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但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港版《国安法》将四类活动定为刑事犯罪——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项法律还赋予香港和北京当局控制互联网、媒体、学校和其他团体的广泛自由。
总部设在英国的人权组织国际特赦(Amnesty
International)称港版《国安法》危险地“定义模糊且涵盖非常广泛”,并警告说,“根据它的规定,几乎任何事情都可以被认为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中国还声称港版《国安法》对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有管辖权。
行人走过香港街头港版国安法的宣传牌。(2020年7月28日) |
许多法律分析人士表示,港版《国安法》违反了香港《基本法》。
由各国法学院学生运营的法律新闻和评论网站JURIST在2月17日发表一篇文章。该文作者南迪尼·德维韦迪(Nandini
Dwivedi)指出,港版《国安法》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是违宪的,因为它可能会改变《基本法》中的内容。
她写道,港版《国安法》从某些层面上讲或许是有正当理由的,特别是基于它所宣称的“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这一政策。
在谈到为北京恢复对港行使主权奠定基础的《中英联合声明》时,德维韦迪指出,联合声明中的各项政策都纳入了《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中。
“《中英联合声明》的第三段中还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 ”
“正如我们所知,《国安法》已经使上述许多项权利退化。它也侵犯了香港的司法高度自治和独立。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安法》修改了香港《基本法》的基本结构,因此它与《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中的第四项不符。”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项称:“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亚洲法中心(Center
for Asian Law)2021年2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王莉雅(Lydia Wong)和托马斯·凯洛格(Thomas
Kellogg)写道,港版《国安法》“侵犯了香港核心政治和法律机构的自主权”。
他们写道,港版《国安法》的条款可以用来“惩罚和平行使核心政治权利,这可能违反《基本法》和港府遵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的义务”。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一项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监督的多边条约,使得各国作出承诺,维护一系列核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生命权、正当程序权、集会自由、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信念自由和宗教自由。
中国是该公约的签字国,但尚未批准该公约。
王和凯洛格在文中列举数个案例,包括媒体大亨黎智英(Jimmy
Lai)相关的事件。黎智英创办了在香港颇受欢迎的《苹果日报》,也是第一个以港版《国安法》被起诉的重磅人物。
2021年12月,他因被指控煽动人们参加2020年6月纪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大屠杀的烛光守夜活动而被判入狱13个月。香港当局进一步对其他二十多名与那次守夜活动有关联的政界人士和活动人士提出指控。
2021年6月,黎智英的《苹果日报》在遭港府安全部门进行突击查抄后宣布关闭,安全部队逮捕了该报的高级管理人员。警方还冻结了与该报有关联的公司的资产。香港当局声称,《苹果日报》的报道违反了港版《国安法》。
香港《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右二)遭警方逮捕, 该报另有四名高管也于同日被捕。(2021年6月17日) |
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无党派倡导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说,以“国家安全”之名逮捕《苹果日报》高管并迫使其关闭,此事件是“近年来香港新闻自由的最低点”。
自由之家还指出了港府对香港电台(RTHK)的掌管,称香港电台已经“变成了一个宣传渠道”。
自由之家指出,亲北京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香港电台将与中国国企中国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China
Media Group Holdings Limited)合作播放节目,以“培养更强的爱国主义意识”。
此外,林郑月娥还在香港电台主持她自己的每日节目。
王莉雅和凯洛格在他俩合著的文章中观察到,黎智英和香港其他民主派人士可能是仅因行使基本的“言论、结社和集会权利”而受到惩罚,而这些权利都是受到香港《基本法》保护的。
欧洲议会在其决议中指出,香港当局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港版《国安法》逮捕139人后,截至去年年底,已有94人被正式起诉。
当局对其中60人进行了审前拘留。欧洲议会表示,这表明“和平的政治言论在《国安法》下受到了不成比例的限制,甚至被定为刑事犯罪。”
欧洲议会称,“《国安法》公然违反‘一国两制’原则和《中英联合声明》”,指出香港当局“利用该团体已组织了30年的一年一度的天安门屠杀烛光守夜活动作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证据”。
欧洲议会呼吁香港政府释放政治犯和其他近年来因行使“言论自由权或其他人权”而被捕和被起诉的人。
被港府逮捕的人包括黄之锋,他因被指控与民主派抗议活动和未经批准的天安门大屠杀烛光守夜活动有关联而入狱,还有香港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大律师吴霭仪(Margaret Ng),她与其他九人一起因组织和参加2019年8月18日的抗议活动而被判刑。
欧洲议会还表示,除香港《基本法》外,“香港受到《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约束,有法律义务尊重信息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利,以及保障正当程序。”
自由之家还指出,港版《国安法》“实际上结束了香港的自治,侵犯了香港《基本法》和在香港实施的国际人权法所保障的人权”。
自由之家表示,“胆量壮大的北京已经表明,它将继续镇压香港,直到没有反对派残留。” 该组织还补充说,“香港人现在生活在一个高风险地区,他们可能因行使自己的人权而面临终身监禁。”
(同时请参阅美国之音《揭谎频道》本篇文章的英文版。)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