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2022 年
2 月 18 日)在押湖北活动人士48岁的尹旭安狱中高血压中风住院,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其身体情况令人担忧。尹的高血压病及心力衰竭的病情完全符合保外条件。
维权网消息称:周一(2 月 14 日),湖北大冶看守所告诉尹旭安家人:尹旭安因高血压偏高导致中风住院。尹旭安与父亲及哥哥视频会见,家人反映尹现在说话口齿不清,基本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依靠其他人帮忙,家人心急如焚。
在 2021 年 7 月 2 日,尹旭安在一次与律师会见中表示,他感觉不舒服,头、胸口、后脑勺、太阳穴都疼痛、发胀、眩晕,几次去看守所医务室吸氧,当日量血压时下压为 200,上压为 300。在 2019 年 2 月,尹旭安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住院时被诊断为“高血压病 3 级、原发性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伴有心力衰竭”。
半年后,尹因为高血压出现中风,湖北大治看守所提供的医疗措施没有效控制尹旭安的病情发展。
尹旭安,1974 年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2003 年,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地方高院对此不作为,尹于 2007 年到北京“上访”——向高级部门反映冤情,投诉地方官员不作为。
在京维权过程中,开始关注民主、人权、公益事业。2007 年 11月 以来,尹旭安因多次上访受到当局的处罚及伤害;被拘留 6 次、关进“黑监狱”,一种非正式形式的指定关押场所,是临时截访的拘押房屋,累积 8 次;2009 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尹旭安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 2 年,并延期释放 3 个月;劳教期间,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多次晕倒和急救。
十年来,尹旭安积极介入声援各类中国公民的“围观行动”,各类权利案例判决开庭时,他过去声援关注。2017 年 5 月27 日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关押期间,曾遭狱警和牢头狱霸酷刑殴打,身心俱毁,且多次要求会见律师遭拒。
2018 年 12 月 27 日,被减刑提前释放,在出狱后不久中共“两会”期间被湖北省大冶市警方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遭虐待,直至 2019 年 1 月获释放;2019 年 5 月 23 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
2019 年 10 月,其案被大冶市检察院起诉至地方法院;2020 年 1 月 19 日,案件被湖北省大冶市法院开庭审理,拖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终被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刑期至2023 年 11 月 22 日;尹在狱中身体状况极差,已被抢救数次。尹旭安案二审 2022 年 1 月 28 日宣判维持原判四年半。目前被羁押于大冶市看守所。
按照中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尹旭安的活动行为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尹的行为不是违法和犯罪,是作为中国公民行使中国宪法的权利。湖北对尹安旭的司法追究与中国的自身制定的法律条款不符合,属于公权力迫害。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