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22 年 4 月 20 日)中国共产党再推出一部旨在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规定,这项规定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控制,该规定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的内容一共有 10 章 55 条款,它是以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名义。旨在加强政府对宗教活动的管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将由统战部和财政部负责。
该《办法》将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后果不得而知,但可以预期,礼拜场所及其财务只能根据中共的指示支配或者在其严密的审查、监控下使用,而不是根据当地教会社区所需要进行的使命愿景来使用。如果宗教团体的收支不符合政府的规定或意愿,将面临刑事后果。
去年,中国政府以虚假的财务名义以“欺诈”的罪名拘捕了一名贵州的长老,及一位湖北的牧师(女)。2014 年河南一家官方认可的基督教会会长张少杰牧师也被控“欺诈罪”。
在法治国家,宗教团体对税务部门呈报财务收支,被视为遵行法律的一部分,也是宗教团体作为组织结构履行法律的义务,但在中国这种呈报财务管理将变成是政府加强对宗教团体的一种新的控制方式。宗教团体的财务由意识形态部门统战部监督就可看出事情的端倪,它不是纯粹的财务管理。
中共政府对宗教团体的长期压迫造成宗教团体对政府的不信任,就基督教来说,也许除了部分登记的官方教会将予以配合之外,很难预料非官方宗教团体将如何回应这项规定。
《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收支预算均受制于政府。
基督教非官方教会如果呈报财务将被直接暴露教会的所有收支,部分的支出是不应该被透明的,因为家庭教会的生存空间及发展有赖于在中共的控制之外。
天主教非官方教会的财产根据《办法》也许会成为非法行为。
《办法》不乏谎言,第六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其实,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天主教会、基督教都拥有当局在“文革”期间霸占或没收的教产财产,政府都应依法归还教会,但却从未归兑现归还。
有理由相信,政府试图通过宗教活动场财务管理配合加强
2015 年中共推出的宗教“中国化”进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 3 月 3 日起施行:在没有事先获得中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在网上开展宗教活动。
2 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2018 年 2 月,中共又通修订版本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人员只屈服于从“官方”机构才能履行职责。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