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中国人权律师张凯撰文辨析中共当局指控家庭教会牧者传道人诈骗罪



11/11/2022

 

中国人权律师张凯 (照片来自网络)

(中国浙江 -11/11/2022) 20221110日,基督徒律师张凯就近期频繁发生以诈骗罪给教会牧师和传道人定罪的现象,撰文《收受教会奉献款认定诈骗罪之法律辨析》,指出各地家庭教会的牧师被指控的逻辑是一样的:教会没有登记 → 教会是非法的 → 牧师是假牧师→ 收奉献款是诈骗。他认为,这样的指控逻辑既不符合法律,也不讲政治。

文章说,2017年,珠海香洲区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李**、张*,明知被告人魏 **不具备国内合法牧师资格,在上述场所违法开展传教活动多次被宗部取缔,仍向信众隐瞒,被告人魏**不具备国内合法牧师身份,以十一奉献建堂奉献为名骗取信徒的奉献金,且在未将收取的奉献金用途公示、公开的情况下,将奉献金用于被告人魏**、张*个人名义购买的……商铺。

之后,珠海香洲区人法院认定:**、李**、张*构成诈骗罪。

这个案例也就是珠海王家婚礼教会案,珠海王家婚礼教会案应该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在公开可以查询的案例中,把家庭教会牧师收受奉献款定性为诈骗罪的第一个案例。紧接着,贵州贵阳、山临汾、陕⻄⻄安均以诈骗罪追究家庭教会牧师刑事责任。

检察院指控牧师不具备合法牧师资格,张凯律师质疑说:谁有资格确定牧师的资格?根据2010年《环球时报》英文版报道,中国家庭教会(house church)成员有五千万左右。如果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的程序才是合法牧师,那么,中国几乎所有家庭教会的牧师都不合法。基督教会存在2000多年,他有自己的传统和标准。上帝与凯撒之间彼此都有自己的疆域。一个信奉无神论的政府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确定牧师的真假,在逻辑上也难以成立。

但是,教会中选谁当牧师,明显是教会内的事务,不属于政府宗教管理范畴。被判诈骗罪的牧师拿的所谓奉献金,是按照教会既定程序进行决议,发放给他们教会工作的日常工资。给他们订罪的逻辑彻底地否认了家庭教会的合法性,也扭曲了执政党以往的宗教政策。

要求家庭教会牧师必须被三自教会认可,这是明显的插足教会事务。多数家庭教会牧师也不愿意被三自教会认可,甚至有些牧师会认为加入三自教会是对他的人格侮辱。

关于检察院所指控的奉献款使用没有公示、公开,且买房落在她自己名下。张凯律师辩护道:家庭教会因为缺乏法律上的主体身份,它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时候,只能以教会普遍信任的人作为法律主体。比如本案中,教会买房,产权落在个人名下是不得已而为之。况且,这房子也是用做教会礼拜使用,而不是个人使用。

至于是否经过了公示公开程序,也显然不是认定构成诈骗罪的要件。教会的治理属于教会内的事情,如果暗箱操作,个人侵占了教会财产,可能构成其它罪,但也不构成诈骗。

在指控贵阳张*诈骗罪时,检察院的指控逻辑是:1、教会没有登记,牧师没有备案,所以创办的教会非法;2、张**利用教会收取奉献金是诈骗。张凯律师说:事实上,张**所在的教会,有严格的财务使用流程。张**拿的所谓奉献金,是按照教会既定程序进行决议,发放给他们教会工作的日常工资。张**妻子说,甚至教会在讨论为教职人员发放工资的会议中,他们夫妻作为当事人,都不能参会,必须回避。这样成熟的教会建制,甚至很多大型企业都无法做到,就是为了防止人的罪性。指控诈骗罪,实在没有道理。

张凯律师认为这样的逻辑彻底地否认了家庭教会的合法性,也扭曲了执政党以往的宗教政策。《宪法》中就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并且,中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认可家庭教会合法的法律文件。张凯律师认为很明显,教会是否合法,不能单单选择《宗教事务条例》。这些党的文件以及我们国家政府对外的公开表态,也是家庭教会合法性的法律渊源。

他认为从法律上看,《宗教事务条例》本身也涉嫌违宪。北大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宗教信仰自由通常被认为是一项基本权利,它不应该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加以限制,而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立法制定法律加以规范。《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于公政治权利的剥夺,应该制定法律。这里的政治权利应该解释为公的基本权利。从政治上,尊重和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如19号文件,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体现。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反复强调讲政治,各级政法机关当然要遵守和落实党的文件。从国际关系来看,尊重家庭教会的合法地位,是中国政府信守承诺,尊重普世价值的表现。

最后,张凯律师以基督徒的身份表示:收取奉献金是《圣经》在《玛拉基书》的明确记载。信徒当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教会,这是基督徒的宗教义务,也是教会几千年的传统。但这种奉献是基于自愿原则,圣经里记载叫做捐的甘心乐意,既没有强迫,更没有欺骗。如今认定诈骗罪,是世俗政权对于上帝国度的直接侵犯。

秋雨圣约教会李英强长老针对检察院、法院给传道人的这种定罪逻辑链表示:我们且不论这种做法到底是否合法,最终会导致什么样的政教冲突的后果,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的一点是,当局已经自己捋清了了法律链条,编织好了司法口袋,就等着一个一个地来对付那些不从国教的牧者和教会。

李英强长老在20211118日的文章《我对以诈骗罪来定罪家庭教会奉献和传道人的三点意见》也认为,基督徒的奉献是天国子民的特权和义务。中国家庭教会从信徒收取奉献,并供应传道人(工人)的经济所需,既是按照圣经所命令的而行,也是普世教会的通常情形。这是上帝至高的国度具体地彰显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时,上帝的子民的生活样式之一。也就是说,基督徒的奉献和教会对传道人的供应,是与基督教会的本质身份和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下针对传道人的这种逼迫是君王对上帝的攻打,是逼迫教会的新战术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对于无神论者而言,他们相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他们以为只要切断教会的经济来源,教会从组织意义上必定不能存续。然而,主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主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语。愿主的旨意成就!

附:

张凯律师全文链接:

https://mookeer.com/housechurch/

李英强长老全文链接:

https://yingqianglee.blogspot.com/2021/11/blog-post.html?m=1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玉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