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胡石根长老在2015年7月被抓捕前(左)和2023年3月获释后 |
3月26日,资深人权捍卫者、家庭教会领袖胡石根长老从中国天津的监狱刑满获释。
胡石根长老于2015年在中国政府臭名昭著的“709大抓捕”中被捕。2016年8月,他被以“颠覆罪”判刑七年六个月,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胡长老曾是大学讲师,被捕前在北京带领几个家庭教会。当局引其宗教活动以及与外国团体和人权律师的关系作为重判他的依据,说他利用“非法宗教活动”来“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与709案的许多其他受害者一样,胡长老最初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约五个月,期间他受到酷刑。由于被剥夺睡眠,他至少有一次心脏病发作。
家人曾透露胡长老在狱中患有冠心病,数次病危,但中国当局一再拒绝让他保外就医。尽管当局允许将判决前已被拘留的时间与刑期相抵,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五个月只被算为服刑两个半月。因此,胡石根这次实际上在监狱中度过了超过七年八个月。
1994年,胡石根先生因公开纪念天安门大屠杀而被判定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他被判处20年监禁,在狱中遭受酷刑。由于健康状况不佳,他在服刑16年多后于2008年获释。
CSW的首席执行官斯各特·鲍尔说:“一方面CSW欢迎胡石根长老获释,另一方面我们谴责导致他与亲友分离24年的严重司法不公,这一切仅因他为争取基本人权包括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自由而进行的和平活动。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胡长老为中国人民的尊严和福利做出了勇敢的努力,付出了巨大的个人牺牲。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确保胡长老刑满获释后能够享受自由,不再受到骚扰。我们重申中国政府必须停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做法和针对独立宗教团体包括家庭教会的打压行动。”
编者注:
1.
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个人被剥夺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利”。这侵犯了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被当局用来作为对一些政治犯出狱后进行软禁的借口。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CSW中国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