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法律人士郝劲松(来源:民生观察推特账户截图) |
(中国山东-2023 年 8 月 29 日)一个月前(7月20日)被中国政府重判获刑9 年的山西著名法律学者郝劲松律师因在监狱中遭残暴殴打虐待,消息暴露出来之后,引起各方的关注,他和代理律师于8 月23 日已向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正式控告。
署名为郝劲松、常伯阳的一份“对山西省忻州市看守所警员虐待郝劲松的控告书”指出,2022 年3 月,因郝劲松拒绝理“光头”,中国山西省忻州市看守所公安人员高玉红、曲彪、李瑞元将郝劲松带到备勤室殴打。
控告书指出:郝劲松被监狱方残暴殴打虐待的情况,情节实属恶劣。当时曲彪抱摔郝劲松致头朝下摔倒;高玉红用脚踩郝劲松的头;李瑞元脱掉郝劲松的裤子进行羞辱,几个公安人员先是拳打脚踢,后动用警棍殴打臀部20 多下,致使郝劲松严重受伤,内裤沾满鲜血。
根据中国公安部颁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仅规定在押人员不得留长发、怪发,并没有强制剃光头的规定。郝劲松拒绝剃光头并没有违反看守所的管理规定。
控告书中提到的三位被控告人对郝劲松实施暴力殴打后,又违法使用械具,给郝劲松戴手铐脚镣3 天,严重侵害了郝劲松的人身权、健康权,已经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五)之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位被控告人涉嫌下列情形:
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
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
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殴打或者体罚虐待3人次以上的;
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控告人郝劲松、常伯阳、岳兆岩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中国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51 岁的郝劲松,山西忻州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早年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成立“郝劲松法律公益网”。
郝劲松在被拘捕前,曾多次介入和推动一系列公益维权事件,办理行业霸权、环境污染等针对与民生权益相关的案件。自2004年开始,郝劲松先后7
次将中国国家三个部门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坐地铁上厕所,坐火车买水,但要不到发票,最后他获得胜诉,终结中国坐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
他曾推动铁道部“春运”不涨价案件等,连续两年以“维权战士”的身份被写入《中国法治蓝皮书》。
《南方人物周刊》“2008 年度中国魅力 50 人”,也是《时代周报》“2010影响中国时代进程100人”等。
郝劲松多年来维护法律尊严,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办事遭到了打击报复。于2019 年12
月17 日遭抓捕,已被超期羁押3 年7 个月,于2023 年7
月20 日被以诈骗罪判刑8 年、寻衅滋事罪判刑1
年9 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 年。
郝劲松被判监禁 9 年,并在看守所内遭三名公安人员殴打,见证了办案人员公然践踏中国的司法制度,也是中国政府对法治建设的公然羞辱。
郝劲松,目前羁押于忻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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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