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照:中国维权律师李昱函 |
(中国辽宁-2023 年10
月24 日)中国人权女律师李昱函被超期羁押六年多,自 2021
年受审后但一直未宣判。最近,该案取得“进展”,审理该案的法院将在近日再开庭,可能就该案作出裁决。
李昱函的弟弟李永生(22日)在一份简短的通报中表示:“李昱函律师案件在律师的多次投诉控告艰辛努力下,和平区法院定于本月2 5 日在沈阳市和平法院二次开庭,他希望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前往旁听助观。”
今年 9 月,李昱函的律师何伟到沉阳市和平区法院与法官与庭长沟通,律师指出,李昱函在审而不判的情况下被羁押接近六年,严重违法。叶庭长承诺年底会对该案做出裁决。
李昱函案将在 10 月
25 日第二次开庭。该案由中国东北辽宁省沉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
李昱函律师被任意羁押六年。
李律师在 2015 年
7 月 9 日(“709事件”)王宇律师全家被抓捕后,李昱函和文东海律师冒险代理了王宇的案件,担任王宇律师的辩护律师。李昱函遭当局报复在 2017 年 10 月 9 日被警方带走,被控“寻衅滋事”和“诈骗”。这是他们一贯用于打压活动人士的手段。 2021 年 10 月 20 日案件开庭后至今未判决。
“没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然而,和平区法院将无罪的人任意关押了六年,见证了最高当局鼓吹的“法治中国”的黑暗、荒谬,最终还成为一个笑柄。
和平区法院下令超期羁押李昱函六年的唯一原因是,李昱函不承认检察院对她的刑事指控,以及拒绝和平区法院要求她做出“配合认罪”。
按照中国法院的惯例,法院往往不会对一个已经提起公诉的嫌疑人做出无罪判决,特别是在羁押了多年的案例。法院的逻辑是,如果法院作出无罪释放判决,这将意味着公安抓错了人,检察院的所有指控全部失效。
中国法院根本就不具独立性,绝大多数的案例都不会在羁押当事人多年的情况下做出无罪的判决。如果法院宣判当事人无罪,当事人就将会提出错案理赔。这是中国公检法三个司法部门无法接受的。对于一个讲究威权的国家政府权力部门,宁可一错再错,宁可冤案错案,也不会给一个无辜的中国公民还一个清白。
这就是中国存在大量冤案、假案、错案,社会普遍存在不公正的残酷现实,穷尽一切法律程序,声诉的途径,最终得到一个错误的判决。
和平区法院之所以承诺做出裁决,更多的原因可能是,法院已经严重超期羁押了李昱函六年,就算李昱函被定为有罪,六年的羁押也将满足了法院判决刑期的需要,以及给所有涉案的官员过了一把权力的瘾。
对于当事人和的当事人辩护律师,尽早得到一个明确的刑期判决,也远比无限期的拖延羁押带来的伤害要轻。
李昱函是一位人权律师。她在狱中遭受过狱友的虐待,她身患多病,申请保外就医均被拒绝。
她是 2020 年德法人权和法治奖获得者。
对华援助协会将持续追踪李昱函案,直到她被释放恢复自由。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