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雄县乡村传道人常昊已被控 “寻衅滋事罪”正式起诉



11/24/2023

常昊的起诉书第1页(来源:网络)

 

常昊的起诉书第2页(来源:网络)


(中国云南镇雄-11/23/2024)在经过两次退侦后,近期,云南镇雄县乡村传道人常昊已被检察院以 “寻衅滋事罪公诉到镇雄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指控他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转发虚假信息、不当言论,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但常昊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指控不予认可,也坚持不认罪认罚。他在家时就常说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容如下:

常昊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3415日被镇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我院于同年515日对其批准逮捕,镇雄县公安局于同日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镇雄县公安局看守所。

本案由镇雄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常昊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352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35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院于2023629日、98日两次退回镇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同年724日、108日,镇雄县公安局向我院补查重报。因案情复杂,我院先后于2023621日和824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现已对案件审查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2210月至20234月,常昊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转发虚假信息、不当言论,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立案决定书等书证;2.电子数据;3.物证苹果 iPhone11 手机一部;4.被告人供述及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常昊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常昊与一位基督徒前辈在一起
(来源:网络)

常昊是乡村传道人,因其基督教信仰以及长期为社会公义问题发声,曾多次被警方传讯。2023414日傍晚常昊被镇雄公安局以涉寻衅滋事罪带走。他家里的圣经、属灵书籍和福音口罩都被查抄扣押。常昊被关押的前4个多月音讯杳无。经多次申请,直到4个月后律师才会见成功。常昊是二级残疾人,眼睛近视超过300度,但看守所内不允许戴眼镜,所以常昊在里面生活很不方便,以至于出现了高血糖和高血压。为此,律师多次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常昊的情况,希望看守所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宗教信仰权利,也提出让常昊取保候审的建议,检方未能采纳。

常昊家人在20231122日发出一封公开代祷信,呼吁大家继续关注常昊的案件。代祷信说:

   “自今年414日被公安带走,常昊已失去自由超过7个月时间。农历十月十二日是常昊的生日,他即将在看守所迎来45岁生日。常昊患肢体二级残疾,妻子姚发珍身体也不好,有甲亢和腰间椎盘病,医生建议她尽快到昆明大医院治疗。常昊的母亲已经86岁,她释放常昊。腿脚不好,需要有人照顾。我们都盼着常昊早日回家。希望法院即便不能立即无罪释放常昊,可以先取保候审。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柠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