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三强牧师:法制法治,还是乱制乱治



3/28/2024


 

(对华援助协会-2024328日)

法制法治,还是乱制乱治

      

      法制与法治基本上是同义词,只是侧重点不一样。法制强调的是一个法的制度,而法治强调的是执法人员依法治理的素质。制度与治理,二者皆重要,缺一不可。最近十年,中国政府无时不刻在强调,要加强法治建设,将中国打造成法治国家。国家主席对全国人民庄严承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这十年来,法制法治进展如何?是令人满意、还是叫人摇头?以我个人的经历,我不得不遗憾地说,目前的中国简直就是乱制乱治。我不是法学专业人士,我不讲理论,只讲我个人亲身经历来说明乱制乱治。

     在任何一个国家,对同一案例只能有一套法律,这是文盲都能理解和要求的。否则的话,就不可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而我却正是遭遇了两套法律争对同一案例的情况。

     我是1986年自费留学美国。同年,我的户口被吊销。我于1993年回国,恢复了户口,落户在我母亲的户口本上,并领取了第一代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上的信息是手写上去的,那时尚未有电脑系统记录居民身份信息。2004年左右,派出所到我母亲家中,说是要更新户口信息,等户口本发回时,我的户口信息不再存在,也就是我的户口被再次吊销。20243月,在我服完七年徒刑后回到了家乡长沙。我第一件必须办的事就是恢复户籍和申请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我是寸步难行。我于2024318号到达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申请恢复户口。一位陈姓警察接待了我,看样子她是一位负责人,我就姑且称她为陈科长好了。陈科长态度和蔼。她告诉我,因为我持有美国绿卡,被视为是华侨。我必须先去长沙市侨办,满足侨办的要求,由侨办出具证明,我不再是华侨,方能给我恢复户口。

      我问陈科长,2004年实行电脑登记身份证制度以后,外出的中国人如果在他国获取居留证,例如获取了美国绿卡,那么这位中国人的户口和身份证是否会被吊销?陈科长回答说,他们的户口和身份证都不被吊销,因为他们不被视为是华侨。我说,也就是说,早出去的中国人,获得了当地国的居留身份就被视为华侨,晚出去的中国人获得了当地国的居留证就不被视为是华侨,是不是?陈科长避不回答我这个问题,而是坚持我必须到侨办获得侨办的首肯,她才能给我恢复户口。到此,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这就是对同一案例存在两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在任何一个国家,当存在两套制度时,理所当然的是使用新的制度,哪里还有使用旧制度的理由?我1983年时在广州与湖南之间倒卖服装,那时称之为投机倒把,是违法行为。现在叫搞活经济,是受鼓励的行为。难道会有政府官员拿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条文来套现在的行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法律视持外国居留身份者为华侨,现在法律不再视此等人为华侨,所以我不是华侨,而是百分之百的中国公民,是中国公民就必须有身份证,这是法律的规定。所以中国现在有两套制度对待海外居留人士,一套法律是视他们为华侨,即2004年前出国者,另一套法律视他们为中国公民,不是华侨。这就是乱制。

      那么侨办,这个不伦不类的机构的职能是什么呢?首先,侨办职能是搞统战,动员早期出国者回国效力。如果他们果真回来了,如同我,则给他们制造无穷的麻烦。侨办要求我必须满足九个条件,方出具证明让我申请恢复户口和申请身份证,其中有这么主要几条:宣誓放弃外国居留许可证;必须在本市购买一套房子;必须证明有稳定的收入。

      侨办在这里给人展现出一副赤裸裸的嫌贫爱富的嘴脸。难道买不起房子的中国公民就不能回到伟大的祖国定居吗?难道祖国不接纳从海外回来、没有收入的人吗?难道这些人不能申请伟大祖国的低保吗?如果一个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能带回千万美元的资金,侨办则倒屣相迎,如果不能买房、收入有限,则弃之如敝屣。这个侨办要多卑鄙就有多卑鄙。一个侨办既不是立法机构,怎么可能制定一个剥夺我一个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呢?这就是乱制。

      我的户口是公安局吊销的,理应由公安局恢复,现在公安局却又将我推到另一个政府部门。侨办要我满足的条件,为什么不由公安局提出呢,而要由一个与户籍登记毫不相干的机构来插一杆子呢?这就是乱制。

      说完乱制,我再聊一个我所经历的乱治,就是人民公仆胡乱治理的业绩。

      按照中国的法律,服刑人员服完一半刑期、余期为三年,便可以申请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可以假释。)

      我是202435日被捕,先是关押在孟连看守所,然后,2019813日进入昆明监狱。监狱的减刑计划要在服刑人员进入监狱三个月后方能开始。合格服完一年半刑期后可以申请减八个月。所以我在201911月后开始获得积累减刑时间,一年半后,也就是202110月我够资格申请减刑。我发现此时离我刑满日20243月相距为两年五个月,所以符合假释条件。我便询问昆明监狱我是否可以申请假释。昆明监狱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我必须在获得一次减刑后方能够资格申请减刑。法律上并不是这样规定的,现在新添的这一条规定是昆明监狱自己搞出来的。这加上的一条意味着什么呢?

      申请减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所以当获得减刑裁决的时间应该是20221月,一般减刑幅度为八个月,所以出狱时间到202374日。减刑后要一年半后才能递交第二次申请,这时可以申请假释,也就是在20237月提出假释。但这时,已经到了刑满释放时间了。这么一算,我们就知道,昆明监狱实际上将我、以及同类时间服刑者的假释权给剥夺了。我做过一次演算,大概刑期十年以下服刑人员都没有太多的假释机会,甚至我可以说,绝大多数服刑人员的假释权利都给监狱给剥夺。

      一个处级单位的监狱就可以把国家定的法律给篡改,这就是乱治。

      我只是个普通公民,在这样短的时间内经历了好多次乱制乱治。这里是限于篇幅仅提两例,如果让我继续数落下去,我还可以很容易举出十多例乱制乱治的情况,甚至可以成书。如果让十亿人都发言,那乱制乱治的情况就是上百亿例了。

      上小学时,老师叫我学雷锋,说“雷锋是毛主席的好学生”。我要对今天的国家主席说,“您手下的许多干部可不是您的好学生啊。”

 

曹三强牧师

20243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