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三强牧师: 中国法官缺乏想象力



4/26/2024


 

(对华援助协会-2024426日)

 

中国法官缺乏想象力

 

       最近许多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纷纷被冠以“诈骗罪”而获刑。为什么叫大众诚实处世的牧师反倒自己行起骗来了呢?原来是因为现在的法官认定中国的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从教会领取生活补贴是“诈骗”行为,故判这些牧师、传道人重刑。

      中国法官这样的判决一出,全世界都被惊得目瞪口呆。各种批评反应都有。我个人的感觉是中国法官缺乏想象力。

      我不是读法律专业出身的,我不对什么叫“诈骗罪”去进行咬文嚼字地解释,我只按大众能理解的意思去解释。所谓诈骗,说的是诈骗犯虚构一个理由将受害人、或受害国家的财产通过欺骗的手法占为己有。例如,一个电信诈骗分子给一位法官打电话,谎称是医院的工作人员,说该法官的奶奶被车撞了,需要立即交一笔钱。如果该法官信以为真,寄了一笔钱到诈骗分子指定的账户上,那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诈骗。或者,有诈骗分子向某人借一笔钱,言明一定时期后归回,结果到期不还,而又有能力偿还,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视为诈骗。

      请问,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的行为符合上面的描述吗?家庭教会牧者从教会处接受一定的生活补贴,这个行为完全是在全体教会成员都知晓的情况下进行。教会里的基督徒是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钱财,钱财由教会挑选、指定的人管理,又由全体教会一致同意如何运用,包括发放给教会的牧师传道人做生活补贴,因为这些牧师、传道人为教会付出了许多的时间和精力。这全部过程全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这欺诈又从何说起?

      法治社会有一个基本常识,叫“民不告、官不究”,说的是,如果没有原告,那么法官就不去主动挑事去判一个公民有罪。现在我们要问,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诈骗了谁?有没有受害人?教会有没有人去告牧师、传道人蛊惑了他们去奉献?中国的法官毫无底线,在没有任何人去告的情况下,硬是自己去追究、裁判牧师、传道人犯有诈骗罪,这充分说明部分中国法官无耻得无底线。

      显然,中国法官缺乏想象力,他们应该动动脑筋去安一个别的什么罪去判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而不是用“诈骗罪”这一罪名。用“诈骗”罪名来整牧师、传道人,说出来只能引起全世界的嘲笑。或者,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缺乏想象力。这些制定法律的工作者应该赶快想出一个新的罪名,用来专门整家庭教会的牧师、传道人接受教会生活补贴这一行为,就像中国人大想出了一个专门罪,叫“邪教罪”,专门去整一些宗教信徒。“邪教罪”是中国专有的罪名,就像“现行反革命”是文革期中国专有的罪名一样,“邪教罪”这一罪名在全世界其它国家就根本就找不到。前天,某律师告诉我,他要去某地为一个“重生派”的信徒辩护,因为“重生派”在某些法官眼里是邪教。他问我,“重生派”是不是邪教。我回答说,我不赞同“重生派”的某些教义和做法,但“重生派”不是邪教。有些无神论者一方面说自己不相信有灵界,同时又吵着说自己死后要去见马克思。这听起来倒真的有点邪乎。同时我也纳闷,这些无神论晚辈,究竟会在哪里与马克思约会呢?

 

曹三强牧师

20244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