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换个马甲再登台:中共习近平当局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7/03/2024

 

    (对华评论—2024-07-03)诚如共产极权组织不一定都得叫共产党,也可以叫劳动党,甚至叫纳粹党一样,中国农村集体经济也不一定非得叫人民公社,它也可以换身为股分公司、合作盟社等等。其实换什么名只是外在的形式,而信奉实行什么制度才是内在的根本。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通过与即将到来的实施,网络一片哗然。官方虽一再遮遮掩掩不公开承认这是人民公社的回潮,但民间观察人士普遍认定这就是再次大集体登台的信号。

    究竟中共推出《组织法》的实质何在?也许从近年来中国农村发生的一些异常及前几年浙江基层村干部的倡议可得管窥。

    628日中共党魁签署第26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由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2551日实施。农村组织法共八章67条,其中写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法》是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如此从法律角度来公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保护、促进与加强,宣示着业已存在的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再度被明确强化,也将再度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的核心,进而扭转因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淡化的中国农村集体经济。这事实上以法律的形式隆重而庄严地宣告着中国农村经济再次集体化时代的到来。

    原本中国自从中共夺取大陆政权后,实行合作化人民公社改造运动,已经将中国大陆广大农村全面达成了集体化。虽然文革后,随着安徽小岗村承包制的推广,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一户的单干式经营方式,代替了大集体生产队的劳作形式,表面上使集体经济隐形,但实质上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一直没有半分动摇,而农村的组织管理方式也未曾因承包制而作出放松。村级组织直接受命于乡镇,村干部直接由中共基层乡镇任命或中共操纵村民选举任命是不变的所谓村民自治特色。也就是说,中国广大农村事实上没有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而真正带来村民自主自治权利的落实,而只是农民生产经营权的部分自主,是属于典型的半吊子改革。

    如此半吊子农民自主权下放,却使中国广大农民摆脱了饥饿走上了温饱。然而,这种农民的半吊子自主经过多年演化,让农民日益增长摆脱权力操控的热情与意识,全国纷纷发生不听权力征地、拆迁等等使唤的抗争事件,进而出现全国大批农民工游离于城乡而不听党的话返回农村建议的状态,这让中共极权统治者产生出农民命运不受操控的担忧。

    极权统治就是要掌控国民财产、生活乃至生命,要将一个个个体的一切言行完全控制在自己意志之下。而任何可能偏离这种控制的行径,都会被极权视为离经叛道,威胁自己统治,进而千方百计扼阻与扑灭。中国几十年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事实上因为这半吊子生产自主权的下放,而让官僚统治集团感到操控奴役农民变得有了困难。这种现象尤其在基层乡镇与村组的中共干部中产生不满,进而生发强烈要求将农民纳入自身摆布范围的愿望与呼声,以迎合极权统治对国民全方位奴役的需要。

    2016年初浙江缙云县18位村干部在网上发出了致全国农村干部群众的联名倡议书,就是典型的中共基层干部心愿表达。他们公开呼吁“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创新土地经营制度”,并且公开将文革后农村推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说成为“以私有化为底色的现代产权理论,在误导了国有企业改制后,现在要开始误导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了。农业部领导在解答‘三权分置’时,已经用了现代产权理论中的‘用物权’概念,相信以后会引入更多的概念,直到把农村干部群众搞晕。”倡议进而公开批判近年来农村推开的土地确权,认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必将把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引向邪路,削弱和淡化己经很脆弱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必将失去发展集体经济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证,弱化、甚至瓦解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必将为适应农业生产客观要求——农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制造新的障碍;必将诱发农村社会新的族群矛盾,重返一般散沙的格局。总之,土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到户,最终必将彻底搞垮土地集体所有制。”倡议进一步提出“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土地制度问题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乡等地农工商合作社和我省航民村、滕头村的成功经验”。

    至此,再明白不过地看到,这份以浙江18名农村基层干部为名而实际来路成疑的倡议书,本质上就是否定文革后中国广大农村推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否定近年来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而推出的土地确权,就是要中国广大农村回到文革时期大集体,回到现在村官称霸,村委为王,村干部贪财占色,为所欲为,完全剥夺掉村民自主的所谓共产主义华西村、南街村模式。在这种大集体模式中,借用现代堂皇的企业名称,来公行着权力主宰一切奴役一切霸占一切的所谓社会主义新农村。

    通读中共刚刚通过的《组织法》,联系18基层干部的倡议,让人不难看清这部所谓的法律,正是对这些所谓基层干部倡议的呼应,是将这些基层干部倡议法律化。其目的与实质就是要以现代炫眼的诱人的种种名称的包装,来消除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元素,重返文革前剥夺农民一切自主的大集体时代。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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