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佳教会邓燕祥传道等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第二次开庭首日,律师指出检方违法取证且错漏百出



8/20/2024

 

四位妻子在法院门口
(来源:网络)

                   

 (中国广东佛山-8/20/2024)据悉,从2024819日开始,广东佛山盛佳教会朱龙飞、朱龙江、朱巧玲、邓燕祥和王伟才五位基督徒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进入了第二次庭审阶段,第二次庭审从819日至830日,为期11天。在二审开庭首日,控辩双方辩论激烈,代理律师指出检方提供的所有证据都站不住脚,大部分都是违法取证,且错漏百出,前后矛盾。

2023524日,邓燕祥传道、王伟才、朱龙江、朱巧玲被广东顺德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同年89日,顺德公安以相同罪名羁押了教会的朱龙飞长老。经一年多超期羁押后,案件在202485日到89日在顺德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庭审期间法院否决了律师们提出的网络公开直播庭审的申请,也否决了律师们要求律师们已实名控告的公诉人回避的申请。第一次庭审中,朱龙飞长老当庭表示这是一种宗教迫害。他说教会的存在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全世界都合法,盛佳教会的是哪条法律?中国宪法保护人民信仰自由,哪条法律规定不可以建立教会?针对起诉书上说朱龙飞是盛佳教会最高领导和决策人, 他解释说他是教会的长老,教会长老和执事并没有地位上的从属或上下级关系,只是分工不同。并说明自己并没有开过关于印刷书籍的会议,对印刷的事也不知情。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为毫不知情的事情被以涉嫌非法经营被关押一年之久,没 有人给他解释。在被关押期间,他问侦察人员自己犯了什么罪,他们直接答复说 是领导说的,难道领导比法律还大?

公诉人提出了一个很有诱导性的问题:盛佳教会谁是负责人?朱龙飞长老机智且诚恳地回答:“耶稣基督。另一个问题是:当时说要印刷书籍时,你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律师激烈地表示反对,认为这明显是诱导性的提问,要求公诉人改变提问方式和措辞,但法官没有听完辩护律师的反对理由就打断他,直到另外三四位律师大声提出反对甚至高声抗议——辩护人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反对,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几位辩护律师向公诉人质疑道,怎么可以把教会当作犯罪集团?仿佛教会的同工都是犯罪同伙一般?短短几页的起诉书,多半的篇幅在讲教会时,很难不让人不觉得是宗教迫害。

819日上午十点第二次庭审首次开庭,法官回应了邓燕祥传道申请见小儿子的请求,法官说,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让朱龙飞长老家三姐弟见一下老父亲,因为朱伯伯已经90多岁了,且朱妈妈刚过世不久。法官也同意顺便让邓燕祥见一下小儿子。但是因为在传话的过程中的误会,邓燕祥没能见到小儿子。

当天的庭审继续对第二组证据进行质证。律师指出,证人提供证据的时间、付款金额、印册数量,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不能作为证据。辨方问公诉人检察官如何能把这样的证据提出来的,愧对学校和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更离谱的是,印刷书籍的册数,公诉人竟然是通过金额推算出来的,不符合刑法取证要求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关于电子取证部分,证人说通过微信和QQ 交易,但是证据却显示是通过163Gmail,明显与证人指证不符。

辩方律师提出:证人万某某的证据存疑,因取证不合法,要求出示证人的取证录音录像或出庭作证。律师强烈要求,甚至愿意等他从番禺过来,但是法官不予理睬。

鉴于王伟才涉嫌本案印刷金额及数量均没达到20% ,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下午公诉人提出第三组证据:邓燕祥与王伟才的聊天记录。朱龙飞长老表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放在朱巧玲楼上的书是他们租来作为婚姻辅导、开展教育子女讲座的地方,里面有大量书籍是可以自由取阅的。

邓燕祥传道表示证据至少有三四处与本案无关,例如:捐衣服的快递费、以某某的投票等。

王伟才提出疑问,该案到底是非法经营案还是基督徒非法做公益?他说:我们不过是在做好事、帮助人,怎么就被抓了呢?在聊天记录中也可以看见,邓燕祥传道叫我帮忙是用很客气的语气,也有说谢谢能不能帮忙,所以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我们之间都是平等的。我只是帮忙收发快递,有时间也会叫快递员或者其他人帮忙,那么如果我有罪他们是不是也有罪呢?

辩护律师从以下几点进行辩护:


1,对于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与连接性、一致性提出质疑。

2,因律师团队都是从外地聘请的,听不懂粤语,而在证据三的聊天记录中,存在大量的语音是使用粤语的。律师提出正常的程序是应该有一位与本案无关的人客观的翻译而不是公诉人直接翻译。(后来公诉人否认自己是是翻译只是说明自己在举证)

3,下午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邓燕祥传道和王伟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他们收发快递的语音。这些记录确实能证明他们收发了《读经释义》。因为微信就是裸奔。

4,律师指出邓燕祥传道的手机是苹果手机,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是不能破解的,因此取证途径存疑。另外聊天记录追溯到2021年,显示为恢复信息,说明都是已经删除了的。他们这样做就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5,所有律师共同认为,公诉人只拿着拷贝过来的微信记录作为证据显然不合规。要求提供原始手机,现场看原始证据,或下载聊天记录的原始U盘。但法官说原始U盘坏了打不开。手机也提供不了。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控方提供的所有证据都站不住脚,大部分都是违法取证,且错漏百出,前后矛盾。面对众多律师的诸多质疑,法官和公诉人均不予回应。

20日一早,几位被审判的基督徒的妻子们来到法院门口,他们录制了一段视频发在网上,她们说:


我们的丈夫和二姐(朱巧玲)没有经营、没有牟利,他们没有犯罪。我们相信法律是公义的。我们期待他们能尽快得到公义的审判。”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柠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