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4 年
11月 19 日)香港民主人士 47 人案,第一被告法律学者戴耀廷教授,因参加议会选举,押逾 3 年,获刑 10
年徒刑,其他人士被判 4 到 7 年,积极行动者的起刑是七年监禁。这是北京政治格局主导下利用《国安法”消灭民主声音的一场政治大迫害。
这起案件发生在 2020 年,香港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组织及参与那一年立法会“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31 人认罪,16 人否认控罪,在经历逾百日审讯后,其中 14 人被判罪成,李予信、刘伟聪宣判无罪。
45 名罪成被告(1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45 名被告被判囚 4 年个 2 个月至
10 年。
三名精心挑选的国家安全法官——Andrew Chan、Alex Lee和Johnny Chan——组成的小组指控戴耀廷教授为谋划组织者“首要分子”, 60岁的戴耀廷刑期最长,被判囚 10 年,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在审讯中作控方证人,分別被判 6 年 9 个月、7 年及 6 年1 个月。
发起“三投三不投”运动的吴政亨,被判囚 7 年 3 个月。
其余 40 名被告,分别判囚
4 年 2 个月至 7 年
9 个月不等。前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执委谭文豪、郭家麒及郑达鸿,分别被判囚 4 年 2 月至 6 年 6 月。抗争派的何桂蓝(女)选择不求情、和邹家成、朱凯迪、岑敖晖等 13 人,被判囚
4 年 3 月至 7 年
9 月。
“47 人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也是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香港国安法》颁布下规模最大的案件。
条文设“首要分子”、“积极参与”及“其他参与” 3 个刑期分级,其中两级设有监禁 10 年及 3 年的刑期下限。部分被告可凭认罪及成为控方证人,获得刑期扣减。他们至今已还押
70 天至逾 3 年 8 个月。
宣判前夕,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协同 200 名香港市民冒雨排队,等候旁听。法院周围也加强保安,有身穿避弹衣的反恐特勤队员巡逻,装甲车在场戒备。
民主派人士在 2020 年
7 月举行非正式、非官方的初选,希望提升民主派在立法会选举中,赢得多数席位的机会。当局相信民主派如果能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就会一致否决预算案,故称该活动企图非法瘫痪政府。在
2021 年初,香港当局出動千人警力开始大规模抓人,其后依实施不久的《国安法》控告其中 47 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指控他们试图操控投票、取得国会席次、试图操纵政府预算、让政府停摆等“罪证”。
北京于 2020 年实施香港版《国安法》,以应对前一年在香港持续数月的民主示威活动。在《国安法》生效几周后,这些民主人士被指控与
2020 年 7 月举行的非官方初选有关。
该法律加剧了对这个前英国殖民地的言论的镇压,该殖民地承诺,当 1997 年恢复中国主权时,其公民自由将得到
50 年的承诺保护,其享有的自由程度是中国内地所无法享受得到的。近年来,香港快速地丧失了“一国两制”的独特地位,香港的自由已经严重被腐蚀,公民社会严重萎缩,社会的政治气氛空前的压抑窒息。反对派人物人物被关押在监狱里,其他批评的声音被压制或逃往海外。
前港督、香港监察赞助人彭定康在判刑前夕发声明,形容案件是港府对香港人的侮辱,也是对全球珍视权利和自由的人的侮辱。他谴责案件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作“虚假判刑”,揭示了香港集会、言论和新闻自由的破坏。
西方政府、人权组织和法律团体从一开始就批评了香港法院针对民主人士的起诉,将其描述为对亲民主反对派的政治攻击。
这起案件被外界认为是“香港民主已死”的指标,并认为是一场“政治动机”的审判。
(对华援助协会特约通讯员高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