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主维权人士刘萍在前往北京会友路途中失联



3/25/2025

 

(江西—03-25-2025 325日下午1725分,江西新余民主维权人士刘萍给朋友发出消息:“已经甩掉尾巴!顺利出站!仅此而已(抱拳)”但是,仅仅过去两分钟即(17:27)后,她再度给朋友发出消息说:“关注我就是关注厉害国的人权状况!我被跟踪了!”

江西民主维权人士刘萍
(来源:网络)

随后与她保持联系并相约若一小时没有信息,便基本确定再度被当地维稳队伍控制的人士,发消息前去询问平安情况,至当晚23点,仍然没有得到刘萍任何回复信息。由此推断,刘萍再度被中共维稳机构控制而与外界失去联系。

刘萍本次前往北京是出狱后第三次被当局阻止,此前两次被在新余拦截,这次她与新余另一民主人权人士李思华先购买了前往非北京的外地车票,在南昌火车站临时改购去北京的车票,由此暂时甩开了新余维稳人员拦截,但在火车站就被告知新余当地维稳人员已在赶往南昌,但由于时间太紧,虽然当时在南昌新余维稳队伍没能拦截住刘萍他们,但当刘萍他们到北京时便被即刻盯上,可见中共铁桶般的维稳控制,完全无视公民的基本行动自由权利与国家法律。

下面是刘萍本次北京之行沿途对外发布的消息:

2419:57:与江西省新余市三君子之一的李思华老师一起在火车上购买了南昌到北京的火车票,已经过了丰城站,马上就是向塘站,再一站就是南昌……!

刘萍从南昌到北京的火车票信息
(来源:网络)


25日上午8:40:关注厉害国刘萍的人权状况

下午4.36到北京,能否正常出站?会直播!

昨晚被成功出逃新余!踏上第三次去北京旅游行动,

在南昌候车时被两位警察笑着劝说你们政府的人都在往南昌赶,南昌去北京的火车很多班次,能否更换班次,等他们来了再走……我和李思华微笑拒绝了!

昨晚在通往南昌的火车上购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上车直接补卧铺票!由于被在不停倒车中很是疲惫!整晚平躺静养没睡着!

259:42分刘萍给关注她的朋友发信息:感谢XX老师关注!下午4.36抵京,如果个把小时内没有更新朋友圈,就证明被第三次拦截了。

关注我就是关注厉害国百姓的人权状况

刘萍(1964122),女,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人,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草根活动家代表人物,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就职于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200912月下岗退养,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11月参与营救因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被绑架到新余的纪录片导演华泽 。2011年参选人大代表引发广泛关注。2011年曾组织网友强闯山东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并在乌坎事件中赴乌坎支持村民维权。20134月在新余市组织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并因此被捕。20146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11年独立竞选人大代表事件

20115月,新余钢铁厂区人大代表选举,刘萍觉得作为一个普通工人维权太难,产生了竞选人大代表的想法,并得到很多市民和同事的支持。自4月开始在公共汽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超市等场所公开演讲从事竞选活动。512日,刘萍被­警方警告并带走。51­3日下午,新余官方召开紧急维稳会议,协调对策。

2011514日,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主任杨剑云表示,刘萍未被列为候选人,是因为联名推荐她的人数不够选举法的要求。但刘萍表示正式联名推荐人数有15人超过法定十人以上的规定,这15人都被警方约谈。杨剑云并透露,20107月至10月,刘萍先后3次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三次;并因此在10月被新余市袁河公安分局拘留10日。

刘萍获得了众多网民的支持。比如知名草根博主李悔之亲赴新余采访刘萍并发布视频。著名学者于建嵘在新浪微博高调表示支持刘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家等待新余警方跨省约谈。

在新余市同时试图参选的独立候选人还有魏忠平。

新余独立候选人事件引发了2011年中国各地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风潮,比如李承鹏等。

2013年财产公示活动

在独立候选人事件之后,刘萍参与并组织许多公民活动,也时常受到官方骚扰。

2013年中国各地出现公民走上街头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421日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组织十余人在新余市举牌声援被拘捕的丁家喜等公民并要求官员财产公示。427日晚被国保从家中带走,魏忠平与李思华也随后相继被拘捕。57日,新余市公安局向刘萍家人发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刘萍的罪名后被改为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包括张雪忠、郑建伟、庞琨在内的六位律师主动为刘萍三人提供辩护服务。

201310月中旬举行庭前会议,六名代理律师在会后发布声明,认为三名被告人遭超期羁押,法官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控告三名合议庭成员严重侵犯被告人合法权利和渎职行为。20131028日,刘萍等三人案件开庭。开庭前多位证人及声援者遭当局控制。刘萍女儿的微博帐号也数次被封。最终刘萍的代理律师为杨学林与斯伟江。

2014618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及"扰乱公共秩序"三项罪名判处刘萍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其中"寻衅滋事"罪名取代了检方原先的"非法集会"罪名。与刘萍同案宣判的魏忠平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李思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件审判长为袁失复,审判员为肖落根与刘素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刘萍案是20132014年中国新公民运动系列案件最先开庭的案件,但此案的宣判却是在许志永,丁家喜等案件宣判之后。

20191027日,刘萍刑满释放。

(对华援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