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女作家次仁卓玛被重判8年于四川服刑



4/04/2025

记者:夏小华2025.04.04 11:16 EDT

28岁藏族女作家次仁卓玛被以分裂、危害国家重判8年 (维权网)

藏族女作家岗·次仁卓玛2021年被捕,2022年被判8年,原因不明、下落不明。维权网近日报道,她目前在四川服刑。境外藏族人士告诉自由亚洲电台,未见公布判决书,应与争取藏语文有关,且她多次入狱遭酷刑,身体状况堪忧。

海外的维权网报道,2008年,次仁卓玛和父亲索罗参加甘孜州色达县的三一零和平抗议行动,当年6月1日一同被捕,在狱中遭长期殴打、酷刑虐待,导致其胯骨被打断,获释后,出现记忆力下降、精神恍惚、身体局部疼痛等后遗症。此后受当局严密监视。2012年,她和父亲参与抗议中国政府对西藏民族的高压管控政策,二度共同被捕,审讯和羁押期间,再遭殴打和酷刑折磨,身体状况严重恶化。

维权网指出,2021年4月2日,次仁卓玛三度被阿坝州色达县警方以涉嫌所谓“分裂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并与之后同被抓捕的另5名藏族作家和活动人士并案,再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

2022年9月,次仁卓玛等6人案在甘孜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最终被以“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判4至14年不等刑期。其中,次仁卓玛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9年4月4日,目前在四川省女子监狱服刑。

自由亚洲电台4日多次拨打四川省女子监狱电话,並未获接听。

西藏流亡官员:争取藏语文权利 常被栽赃分裂国家

西藏流亡政府、藏人行政中央“西藏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达瓦才仁,4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指出,中国政府抓人后往往不给判决书、不公布具体案情,只说鼓吹西藏独立、危害社会稳定等笼统说法,而藏人多数为争取藏语文使用权利、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方面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因此,中国政府违法押人,缺乏正当性,无法服众,只好用分裂国家、危害国家等进行莫须有定罪。

达瓦才仁提到,2008年大规模藏人抗议,主要是要求中国政府根据西藏精神领袖达赖喇嘛和藏人行政中央主张的“中间道路”,经谈判解决西藏问题,让达赖喇嘛返回西藏,以及要求学习藏语,当时几千人被逮捕,至少一千多人被判刑,包括许多学者、诗人。

达瓦才仁说,像民间的诗人、歌唱家、文学家等身分的人出来抗议,最令中国政府头痛,因为当局无法像对付公务员一样,透过苛扣工资、福利、考绩,以“管肚子”去“管脑子”。威胁不了他们,因此会公开宣传被捕的西藏人,遭到严厉毒打、酷刑虐待,以恐吓西藏人。

达瓦才仁说:“当西藏人要求使用藏语文,就是藏人要自主的东西,用中国政府的话讲,就会危害中国统一。因为习近平、中国政府在西藏推行统一用汉语、西藏宗教中国化。用中文讲西藏宗教可以,没有构成侵犯,用藏文讲就不属中国的,会被归结到是独立问题,中国政府认为使用藏语就要跟中国分开、搞分裂,这在国际上讲不通。”

达瓦才仁强调,问题的核心是西藏人要自由、西藏历史上是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国政府回避这些问题,把西藏主权问题矮化为人权问题,把人权问题矮化为所谓生存权、转经的权利等。

達瓦仁說,中国宪法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民族语言的权利,次仁卓玛却被重判八年。之前一名藏族老师札西文色,只为要求学习藏语文,跑到北京上访,去找央视想上焦点访谈、找中国最高法院告状说中国地方政府 要毁灭西藏民族,结果被判五年,获释后被严密监控至今。
(对华援助协会特别转载自自由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