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援助协会—2025年4月10日)
时评:建议中国政府设立非君罪
诸一丁
我多年前曾经去泰国旅游,那里的华侨告诉我,在泰国绝对不能说泰王的坏话,批评、冒犯泰王是违法行为。例如,印有泰王的钱币掉在地上,你不能去踩踏,如果你踩踏了这样的钱币,可能要吃官司。我当时听了惊得只咋舌。我问华侨,那因说泰王坏话而坐牢的人多不多?他回答说,那倒是没有听说过。不过,最近,终于听到了这样一个实例。有位在泰国生活了十多年的美国人批评了泰王瓦吉拉隆功(King Maha Vajiralongkorn),而被泰国警方逮捕。他被指控冒犯君主罪(lese-majeste),最高刑期可能高达15年。
由此我想向中国政府提出一个建议,我们的法治号称要向国际社会接轨,因此我们也应当设立一项“非君罪”,即任何批评、非议国家主席习近平者当接受法律的制裁,违者可处刑最高可达无期徒刑。
有人说,实际上,我们国家有“非君罪”,就是批评、非议国家主席的罪,不过这项罪往往是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出现。将批评国家主席与颠覆国家政权相混淆,毕竟对法治建设不利。因为目前没有“非君罪”,将“非君”与颠覆国家政权,难免给人的印象是“朕即国家”。虽然在中国,的确国家主席就是国家,普天之下莫非国家主席的奴仆,但是还是应该明确地将“非君罪”写进法律,让中国人知道,中国的国家主席就如同泰国的国王,是神明,是绝对不能非议的。
中国有着悠久的“非君罪”历史。史书上明确记载的有周厉王禁止老百姓“非君”,而周厉王是2900年前的人物。《左传》说:“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周厉王不喜欢别人批评他,于是出台了政策,不许老百姓非议他,果真,国人也就纷纷闭嘴。为了避嫌,大家路上碰了面,也只是以目打招呼。厉王知道后,很得意地说,:“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由此可见,中国的将非君定为重罪,是差不多三千年前的事了,可以说,中国书面历史有多悠久,中国的“非君罪”就有多久。中国现在提倡恢复中华传统,那么恢复“非君罪”应该是当仁不让。
中国人不仅有“非君罪”,后来发展到连“君王”的名字都不能提。古代当人们提到“君王”时,要用手指指天,以此代表在谈论“君王”。发展到后来,要避讳与君王相同的发音的字。例如,清朝有个文人写了句诗:“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作者后来被抓去砍了头,因为“清风”被皇帝看出指的就是“清朝”。
当下的中国,恢复古风的土壤已经具备。在民间,老百姓都知道“习近平”这三个字是绝对不能提的,说到“习近平”时,人们就会指指天。“习近平”也成了网络禁词。如果哪个人猛天达地在微信上写“习近平”三个字,那很快,就会被通知去派出所报到了。有些词,像“除夕”也不能用,因为有人暗示要“除习”。
但毕竟,不能“非君”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而不是法律。如果形成文字法律,那么中国政府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在学校对学生进行灌输,让每个中国人从小就知道,你不能非议习近平。在海关,中国政府可以向海外游客提出忠告,告诉游客,你已经进入中国,不能非议中国领袖。这将对法治建设起莫大的促进作用。有了“非君罪”,可以预见,中国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减少很多。例如,王怡牧师获罪,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议论国家主席习近平,而按照“法无规定皆自由”的惯例,王怡牧师就提了习近平的名字,结果被判9年徒刑。如果,中国政府早点恢复封建时代的法律,让“非君罪”“欺君罪”重新得到张扬,那么王怡牧师或许就不会提习近平这三个字,或许就可以避免牢狱之灾了。可见,王怡牧师获罪是中国法治不健全的结果。
在伊斯兰教世界,“真主”的名不能非议,在泰国,国王的名字不能非议。那么在中国,习近平三个字理应明确规定提都不能提。
周厉王对于非君的人实行的是死刑,我则建议,中国政府对于“非君罪”定的刑期最高为无期,以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时代在进步。
(作者诸一丁为中国家庭教会牧师)